【青听·党史上的今天】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提出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四个坚定不移”
1948年6月25日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分局、前委的指示,规定十八项工作内容必须在事先或事后报告中央。其中包括:税收政策;工资政策;每年财政预算;全区脱离生产人员的数量和人口数量的比例;全区每年土改工作范围、政策及干部配备;全区生产计划、投资及贷款计划;货币政策及发行计划;外交政策、外交事件之处理及外人宗教案件之处理;文化教育政策;高级人民代表会议及高级政府组成中我党与他党及非党人员的配备;我党与民主党派及非党人员合作的政策;区党委或省委的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配备等。
1979年6月25日
邓小平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党内负责人会议上讲话。在讲到安定团结问题时指出:现在无论国内国际,人们十分关心中国是不是真正安定团结。而我们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建设四个现代化上来,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不可能的。国际上愿意帮助我们的人,他们也要看中国有没有这样一个条件。在国际上,在人民当中,我们要树立这样一个很好的形象,表明我们是安定团结的。我们党现在是安定团结的。而且这个安定团结来之不易,要珍惜。
在讲到民主与法制问题时指出:我们制定法律的步伐要加快。确实要搞法制,特别是高级干部要遵守法制。以后,党委领导的作用第一条就是应该保证法律生效、有效。没有立法以前,只能按政策办事;法立了以后,坚决按法律办事。我们这次大会要认真立法,大会以后还要立一系列的法。这是很严肃的事情。国际上认为中国有个新的开端,不但指四个现代化,还有加强民主和法制。
总之,我们这次会议不要纠缠过去历史上的个别事件,不要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导到另外一面,放松了我们集中解决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个方面的问题,概括起来,一个是四个现代化,一个是民主和法制。要集中解决这些问题,顺利地把这次代表大会开好。
2007年6月25日
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讲话,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他提出“四个坚定不移”,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到二〇二〇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定不移地为之奋斗。做到这四个坚定不移,对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大局至关重要。
本期编辑:胡庆章
本期校对:何欣、董志成
实习主播:廖莎晗(陕西科技大学)
本期剪辑:曾宪旭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综合自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官网、人民网、新华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