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坚决捍卫国家安全
3月19日傍晚,新华社发布消息:香港特区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至此,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终于完成了。此前,香港保安局已经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开展公众咨询,共收到13147份意见,有12969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见,占总数98.64%;另有85份意见为单纯提出问题,或表达的意见不能反映其立场,占总数0.65%。至于反对意见,则寥寥无几,只有93份,占总数0.71%,其中有超过10份是来自境外反华组织或潜逃外国分子。这说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大势所趋,是民心所向。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有了这条规定,香港的安全和发展才能得到基本的保障。
从现实来看,香港市民坚决反对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组织破坏来之不易的安定局面。香港社会需要团结,拒绝分裂,广大民众渴望安定,厌恶纷争。因此,立法通过的意义是巨大的,它不仅是香港特区政府捍卫《基本法》长期努力的成果,也体现出其对香港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事业的强烈责任感。
对于那些试图抹黑《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反华势力,立法的顺利完成,无疑是对他们的沉重打击。但对广大渴望安定的香港市民来说,立法完成则是巨大的进步,是香港实现有序发展的坚定基石。
接下来,香港特区政府以高水平的安全保障来推动当地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正如香港特首李家超所言,“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维护,让香港能够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理事朱家健也说过,“对市民生活而言,二十三条立法是给香港特区的祝福和幸福保证,更是《基本法》草委会给予香港市民安逸生活的承诺。”事实上,解决安全问题永远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破坏香港社会的团结和安定,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谈如何搞好经济建设,如何改善市民生活。
香港的前途是无比光明的。过去几年,由于“港独”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阻拦,香港的发展势头受到了一些干扰,但是,如今来看,那些阻拦和干扰者,只不过是跳梁小丑,必然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任何势力都不可能掩盖香港市民渴望安定与繁荣的心声,都不可能挡住香港发展的滔滔大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