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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完的冬天

警惕诈骗分子以“兼职”为名招揽大学生

作者:刘言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2年09月07日

视觉中国供图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

2020年冬天,内蒙古赤峰的10名女生,遭遇了人生的一次大转折。

来自不同学院、不同年级的她们,都曾做过一份“话务员”的兼职,结果却和“犯罪”这个词联系在一起。不久前,由于涉嫌诈骗罪,她们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乃至受到刑事处罚。

这群女孩,有的从小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女”,有的学习成绩优异,因为这起案件,她们可能会被开除学籍、解除婚约,也可能考研无望。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发布的信息显示,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招聘、实习、兼职领域涉案问题较为突出。有的招聘市场特别是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资质、发布招工信息等缺乏严格审查和管理,导致不少人员因为虚假、违法招聘广告,陷入犯罪分子设计的陷阱。有的学校对学生就业指导、教育管理不到位,实习管理松弛,对实习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部分在校学生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受骗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一份兼职,日薪80元

2020年11月底,李劲洋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

那个月,李劲洋已和家里要了一次钱,月底不好意思再开口。“我想着一天打几个小时电话能挣80元,也够个吃饭钱。”

李劲洋所在宿舍室友之间的关系非常好,总是一起“行动”。专业作业要以小组形式完成,5个人都在同一组。那时,几个室友已经做起了电话兼职。

李劲洋回忆,11月29日,她跟着室友,在距学校两公里左右的一处小区住宅内,第一次见到了“老板”许德,他看起来挺年轻的。客厅不大,没有沙发等家具,餐桌上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老板”和“合伙人”就住在卧室里。

李劲洋的室友王琪半个月前也来过这里。她在一个名叫“赤峰学院兼职交流平台”的微信群里,看到一条招聘兼职话务员的信息,“周一至周六工作,6.3元每小时,80元/天工资日结,有意咨询”。王琪照着地址找过去,经过简单的面试后被告知可以上岗。

另一名室友张蕾记得,王琪曾问许德公司正规吗,得到的答案是:“正规,以前公司都是办公岛,有十几个员工,现在这只是临时办公。”但实际上,近一个月的时间里,除了“老板”许德和他的合伙人任奎,她们并没有见到其他员工。

许德给她们每人一部手机和一份电话号码表,工作内容就是拨打电话。他还提供了“话术”:“您好,我是京东金条/万达普惠的客服,您的基本资质已经通过审核,您现在是否需要资金周转,需要的话可以添加客服的微信号。”这些微信号几乎每天都在变动,有意愿添加的人,手机号会被报送给许德。

李劲洋记得,许德告诉她们,公司接的是“甲方”的推广订单,她们相当于“外包”的推广人员,“甲方”不同,她们话术里的身份也会不同。

疫情反复,2020年赤峰学院大部分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周末才能以购买生活用品的名义请假出校。许德会把手机带到校门边,由王琪或者室友取了带回宿舍,按实际工作时长结算工资。“袋子往桌子上一倒,我们随手拿到哪个是哪个,也不分谁用哪个号。”李劲洋回忆。许德还说电话打太多手机卡容易被封掉,让她们下载拨号App“语音小助手”拨打。

为了准备12月12日的英语四级考试和期末作业,李劲洋和室友开始“摸鱼”,甚至编一些“有意向”的电话号码告诉许德。在几个人所在的微信群里,任奎一开始还会说硬话:“你们做得什么都不是”“如果今天结束时还是就这样,那基本上我们这边是接不到任何单子了,咱们就互相说拜拜了”。

很快他就开始卖惨,“我今天求的甲方,最近一直都是负收入”“周六日可以再过来帮帮忙吗”。

12月15日,几个女孩最后一次打了5个小时电话。两天后,许德在微信群里说:“我们工作室解散了,我要去卖手机,以后大家江湖再见了。”

李劲洋一共兼职了3次,领到了212元的工资,她本以为,以后与许德再无瓜葛。


“他说啥都有,是个创业公司”

许德的“工作室”并没有解散,他依然在通过QQ群、微信群招募兼职话务员。2020年12月19日,读大四的林敏和同学去应聘。“我们就是想找个实习,去盖个章,有实习证明学校那边就过关了嘛,也没想挣钱。”

为此,她在面试时特意问许德,公司有没有公章。“他说啥都有呢,手续也有,是创业公司。”林敏说。

林敏的工作内容和李劲洋一样,她打了两天电话,都是以“京东钱包”客服的名义询问对方有没有贷款需求。许德告诉她,这是京东的外包业务。她说自己当时的理解是,“这和电信客服打电话问你需不需要开通业务一样”“不需要就挂了嘛,就是广告推销”。

“谁也不可能,因为这100来元钱把自己一辈子都毁了。”林敏始终强调,她一共兼职了两天,打了140通电话,拿到了160元工资。12月21日,她接到辅导员通知,因周边地区出现疫情,毕业生可以提前回家,于是发微信告诉许德“我们不做了”。许德约她和同学第二天出来见面,没想到等在那里的是公安民警。

警方告诉她,雇主涉嫌诈骗。

次日中午,正在宿舍午睡的李劲洋接到王琪的电话,“有事赶紧来一趟学校保卫处”。随后,她们被民警带到了刑侦支队问话。那天,这里的14个女生中,12人是赤峰学院的学生。女孩们忐忑地小声交流,发现大家的共同点是都曾在学校附近做过兼职话务员。

多名被害人的陈述还原了诈骗者的手段。在接到话务员推销电话后,他们添加了客服的微信,客服自称京东“信贷专员”,发来一个二维码,让他们扫码下载“京东钱包”“京东金融”App,当然,事后证明这些都是仿冒的。注册后,他们可以看到自己的“信贷额度”。然而提现时,“信贷专员”“经理”“主任”会以“需要转账激活业务”“提现金额不一致”“风控系统提示还款能力不足”等理由,要求他们转账。5名被害人被骗7000余元到2.6万余元不等。

另一名被害人也接到了他们打来的电话,但不同的是,他下载的是“金小贷”App,被以“提高信誉度”为由先后骗取25万余元。

许德对警方供述说,2020年9月,没找到工作的他经同学介绍,加了做“网贷地推项目”的“老芦”的QQ号。“老芦”每天给他提供“料子”和“甲方”。“料子”是指供拨打的电话号码,“甲方”是提供所谓“客服”微信号的人。“甲方”根据他们介绍的客户量,也就是添加客服微信的数量,给许德结算佣金,30-50元/人,“老芦”还要从中抽成。为此,他和高中同学任奎凑了8000元,租了房,买了5部二手手机,办了20张电话卡,开始经营所谓的工作室。直到被警方抓获,他们共获利1.5万余元。

由于许德并不掌握“老芦”的真实身份信息,“老芦”至今没有归案。

李劲洋本以为“把问题交代清楚就没事了”,直到2021年6月,她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8月,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告知她案件即将移送到法院,这意味着她成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对别人是一个流程,对我是一道坎”

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沉重的身份。

“干啥都没心情,学生工作也不做了,课还在正常上,只要有点消息就忐忑得不行。”李劲洋开始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案发那年,是她来到赤峰学院就读的第二年。年初,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她在家上了半年网课,平日里还要帮父母做饭、照顾弟弟。9月返校后,她非常开心重回正常的大学生活。

考上大学时,李劲洋对人生有许多设想:考研提升自己、到电视台工作学习、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自媒体账号……

她自认并不是花钱大手大脚的人,也从没翘过课。她每月收到家里给的1500元生活费,大多用来在学校食堂吃饭。她在学院的青年志愿者协会担任部长,偶尔和协会成员、室友出去聚餐,也是看“哪家搞活动打折,找家便宜的去”。

第一次领到话务员的“兼职工资”的时候,李劲洋兴奋地跟母亲说:“我干兼职,5个小时挣了80元”。她甚至忘了母亲是怎么回答的,只记得自己当时“独立”的幸福感。

李劲洋佩服“独立而要强”的室友王琪。

王琪的父母离异后又重新组建了家庭,都很少给她钱。课余时间,她总是找兼职勤工俭学。“赤峰学院兼职交流平台”是她平时经常用来寻找兼职信息的微信群。通过这个群,她当过家教,也在麦当劳打过时薪11.5元的工。

背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她们在学校无法评奖评优,“没给你们算到排名里面,相当于取消资格了”。李劲洋更担心,按照《赤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试行)》,一旦学生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要是被开除,我们就只有高中学历,我妈还问我要不就去学个手艺。”李劲洋曾到学校附近的考研班咨询过,和考研老师聊专业规划时,她旁敲侧击地问:“假如因为一些事情辍学了,这个考研班的钱能退吗?”得知没有学历无法考研、学费也退不了,她就没敢报。

“考教师资格证,听说也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对别人来说可能只是走个流程,对我来说就是一道坎。”

对涉案时已读大四的林敏来说,人生已经被改变。当时她的学习成绩排名年级第三,刚好满足报名选调生的条件,“但学校觉得这件事没结束,我还是涉案人员,不愿意把我推荐上去”。

毕业后,她没法报名国考、省考,“涉嫌刑事案件不能报”。已经谈婚论嫁的男友家,也开始犹豫这桩婚事。她找了一家民营企业,“先干着”。

一直等到2021年11月30日,案件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林敏决定辞掉工作,“先把这事解决得明明白白的再说”。


“避免我这样愚蠢的人去祸害人”

案件以庭审直播的方式进行公开审理。

坐在被告席的除了开“工作室”的许德、任奎、季彬,还有12个兼职过话务员的女生。其中10人都是赤峰学院的学生,最年轻的21岁,最年长的24岁。

另有两名涉案女生,经红山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认为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对她们决定不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许德、任奎、季彬招聘话务员,让话务员冒充“京东钱包”“百度有钱花”等借贷平台客服,打电话给全国不特定人群谎称可以办理贷款,让被害人添加指定的客服微信,客服以办理贷款需要激活费用等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通过被害人添加微信的数量从上线处抽取佣金。许德、任奎、季彬伙同其他十二名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许德、任奎、季彬为主犯,其余人为从犯。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他们是否有犯罪的主观故意,话务员是否明知或应当明知从事的是诈骗犯罪等问题展开了辩论。

公诉机关举证说明,涉案大学生使用了诱导性的话术,在笔录中也承认“我不是XX公司的客服,是老板让我这么说的”“老板让我冒充客服”等。王琪曾添加“客服”的微信,还曾拒绝许德要求的用她本人的身份证办理电话卡——这些都说明她们应该对自己可能从事的是诈骗活动是知情的。

“当时微信号搜出来的人就叫‘京东客服1号’,我觉得京东这么大集团不可能是骗子。”王琪当庭解释,至于她拒绝办卡,“我们就拿一个小时10元的工资,额外的不想掺和。”

李劲洋回忆,检察官在讯问时问过她,干兼职前怎么没有看看对方有无授权书,也不签合同,她回答,“我们就干个临时性的兼职,可能干一天也就不干了,怎么可能跟人要授权书”。

在庭审中,许德也表示,他确实对话务员说过是京东外包的,没有告诉过话务员是诈骗。

有辩护人认为,即使她们犯罪,所犯的也应该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这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相较于诈骗罪最高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帮信罪的法定刑最高仅为三年。最高检今年7月发布帮信罪案件的有关情况时,提到一个与本案相似的案例:某校20余名在校学生,经学校联系的中介公司介绍,到某公司实习,实则被骗从事诈骗引流工作,直至因涉案被查获。检察机关经审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但对学生心理仍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许德说案发后自己每天都在忏悔:“由于自己的愚蠢,涉世不深,对法律理解的浅薄,我去年刚毕业就把自己的前程断送了。我断送了也无所谓,我真正心痛的是在我这兼职的12名女生,希望法官基于刑法谦抑性,轻判或者免除她们的刑事责任。”他还希望公安机关对于案件背后犯罪集团进行链条式的打击,“避免还有像我一样愚蠢的人去祸害受害人,还有她们这样的大学生们。”

“今天犯下的错误,不知道是我们懂事犯下的错误,还是我们傻犯下的错误。”王琪则哽咽着说,“我就是希望为家里分担,让我的妈妈不那么累,我就挣了1200元,我的妈妈为了(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我也在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她们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参与犯罪”

历经一次延期审理,红山区中院于今年8月4日对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许德、任奎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季彬因有自首情节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12名兼职话务员的女生分别被判处缓刑和管制。对于被告人没有主观故意和共同犯意问题,一审法院认为她们案发时均为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该对事物有基本的社会认知,对是否涉嫌犯罪有清晰的判断能力。

面对刑事处罚,7名女生选择了上诉。其中包括林敏等多个曾签下“认罪认罚书”的女生。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刑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曾文科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解释:“从一审判决来看,一个基本的前提,是把这些大学生认定成构成了诈骗罪的从犯,是共同犯罪,把她们参与接打电话期间被害人的损失都算进去,数额就比较高了。”诈骗的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就可以算作“数额巨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文科分析,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她们犯帮信罪,可能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法院认定她们已经构成诈骗罪,刑法关于帮信罪的条款还规定,有帮信活动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话,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定罪处罚。“所以同时构成了帮信罪也没用,诈骗罪量刑更重。”

另一方面,帮信罪在法条中明确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方式方法,比如提供互联网接入、提供广告宣传、提供资金的支付结算等,这些都要利用信息网络。“而本案的案情当中,这些被告人是用传统的拨打电话的方式引诱他人上钩,之后下载App去操作诈骗,是由他们上线的犯罪团伙去实施的。”曾文科认为,法院可能认为,本案中只是利用了传统的通信工具,和帮信罪条文的表述不太一致,因而没有认定为帮信罪。

曾文科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需要确认这些大学生是否确实存在着诈骗故意,斟酌每个人具体的涉案金额。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劳东燕认为,如果要认定是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要确定他们与诈骗分子之间存在犯意联络,这些兼职学生需要大体上知晓犯罪计划、知道自己在犯罪计划中承担的角色并参与具体的分赃等。

“相比3个主犯,负责联络所有的话务员,对每一起针对个人的诈骗行为都有参与其中,这些兼职大学生,她们虽然知道彼此在打电话,并不会因为张三话务员在打电话,李四话务员坐在旁边就可以更安心地打电话去骗人对吧?这不能形成共同犯罪理论所说的相互促进的作用。” 曾文科补充解释。

劳东燕介绍,帮信罪的成立要求具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要件。这个要件包含两点:一是如何认定明知。对这一点,尽管当前没有司法解释,但理论界与实务界基本已形成共识,认为此处的“明知”不能单纯理解为明知可能,而是需要达到确定性或者高度盖然性的程度。何谓高度盖然性,通俗地说就是很可能,从生活经验来看有80%-90%的可能性。二是明知的对象限定为犯罪,不包括一般的违法。

“在本案中,学生们承认自己不是京东的客服,也对‘老板’所做的事有所怀疑,但对‘老板’让她们这么做是要干什么,后者的相关行为究竟是构成违法还是犯罪,学生们并不清楚。” 劳东燕解释,“要认定帮信罪,就必须认识到‘老板’是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只认识到对方很可能在实施违法是不行的。”

“对于诈骗罪来说,如果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有财产损失的话,那么他就没有诈骗的故意。”曾文科举例说,“有可能像法院说的,作为成年人,看过报道应该有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接电话的人下载很小众的App就有可能后续会涉及到资金转账,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不一定很明确。”

“在校的大学生,不作为犯罪来处理也是更为合适的,这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应该说,一审法院多少也注意到了这点,所以判了缓刑和管制,但只在量刑中予以体现并不足够。”劳东燕进一步补充道。

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犯罪团伙中的从犯,特别是其中参与时间相对较短、诈骗数额相对较低或者从事辅助性工作并领取少量报酬,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认罚的表现等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劳东燕建议,二审法院应当考虑适用刑法第十三条中的但书条款,认定学生们的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以切实贯彻与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

“这些学生并无再犯可能性,不作为犯罪来处理,无论是从法律效果还是社会效果来看,都是更好的。反之,让她们有了犯罪前科,书也读不成了,以后的工作与未来的人生都会很受影响,完全没有必要。”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案件敏感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大学生应提高警惕

最高检的相关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嫌“帮信罪”犯罪嫌疑人12.93万人,同比上升8.43倍。其中,18-22岁的涉案人员占比23.7%,当中就有不少人是在校大学生。今年上半年,帮信罪目前已成为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之后,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另据《法治日报》报道,截至今年1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检索到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在校大学生涉嫌“帮信罪”案件398件449人。

最高检指出,帮信罪案件激增背后,折射出一些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问题。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

8月28日,山东省商河县警方公布了一起涉案大学生从事电信诈骗黑灰产的案件。当地某高校在校生马某等8人从去年12月以来,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了50余个微信号、30余个京东账号、10个闲鱼账号用于洗钱,通过架设GOIP虚拟拨号设备,为缅甸电信诈骗窝点提供帮助。

针对电信诈骗,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这部法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今年3月2日,最高检曾表示,坚持将惩治重点放在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贩卡团伙、职业卡商、行业内鬼上。针对年轻人,尤其是在校学生沦为“工具人”、诈骗犯罪帮凶的情况,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兰迪(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竹盛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由于网络灰黑产业态的复杂和断裂特点,在校大学生缺乏能准确识别其违法性的能力,“诈骗团伙把一个诈骗流程分成多个环节,大学生兼职其中一个环节,可能他根本不知道其他人在做什么,他所负责的那个环节,单独来看就是合法的。”

叶竹盛提醒,要警惕犯罪团伙利用大学生的群体性和单纯性,采取一些类似传销的方式人拉人。一旦大学生不小心涉案并获刑,将对以后的人生产生不良影响。

针对帮信罪案件反映的趋势问题,最高检表示将坚持预防为先,加强以案释法,防止普通群众沦为犯罪“工具人”。法治意识淡薄是多数人触犯帮信罪的重要原因。检察机关聚焦案件高发群体、重点行业和问题突出区域,通过法治宣讲、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

如今,李劲洋也在忐忑地等待二审结果。她在反省自己犯下的错误之余,也在备考计算机等级考试,期待生活早日恢复正常。

(为保护隐私,王琪、张蕾、许德、任奎、季彬、林敏为化名)

【责任编辑:秦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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