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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患者遭“网暴”,保护隐私不是喊口号

作者: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年09月23日

近段时间,福建省的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然而,在大多数人积极配合防疫工作时,有人却肆意妄为,擅自泄露、传播核酸检测阳性者的个人信息,对他人造成伤害,令人遗憾,也引人深思。

据莆田市公安局通报:“社交网络群组中存在传播本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及其密接者个人信息的情况,传播内容包含受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及近期行程等隐私内容。”经查,两名医疗业相关工作人员陈某某与曾某某,将相关信息从工作群组内转发至公共网络群组,给当事人造成了困扰与伤害。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对二人均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新冠病毒确诊病例和密接人员的身份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都无权泄露。侵犯隐私者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已有多地出现类似情况。有人将确诊者或密接者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发在网上,导致对方收到骚扰电话、谩骂短信,给当事人的日常生活与精神健康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之前在成都,一名年轻女孩不幸确诊,个人信息也随之泄露。网上一些人仅仅因为她在酒吧工作,就编造了大量带有侮辱性的谣言,将对方污蔑为成都疫情的“罪魁祸首”,直到当事人出面澄清事实,才平息了争议。而在最近的哈尔滨,境外回国确诊病例李某某也因为个人信息泄露,遭到了网络暴力的伤害。

这些由隐私泄露引发的网络攻击,对确诊者造成了事实上的“二次伤害”,这层伤害甚至不输病毒本身。一些偏激的舆论将疫情发生的责任归结给确诊患者,既不理智,也充满了恶意。确诊者除非故意破坏防疫规定,造成疫情扩散,否则便是纯粹的受害者,理应得到尊重与关怀。

从这次莆田的信息泄露事件来看,要想防止确诊者遭遇“人肉搜索”,必须从根本上做好预防措施——防疫工作者尤其是医务工作者,决不能公私不分,肆意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在一些工作群与资料库里,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与确诊者相关的隐私信息,但获取这些信息是为了帮助相关部门更加有效地展开防疫工作,拥有这些信息的人,应该有足够的保密意识与责任感。不论是主动泄露,还是不慎造成类似结果,都是信息经手人的失职。

从莆田这起事件的处理方式来看,虽然涉事者只受到了罚款处理,但已是现行法规下较重的处罚。要想防止个人隐私泄露,除了防疫工作人员要提高自律与保密意识,法律层面的监管也不可缺失。不传谣,不随意散播他人隐私,应当成为牢固的社会共识。

【责任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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