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法治 >正文

修订后的《江苏省信访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对网上信访进行规范

作者:李润文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年09月18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南京9月17日电(实习生陈雨薇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润文)今天下午,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江苏省政府信访局解读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江苏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闵坤斌表示,《条例》大力倡导网上信访,这是江苏省第一次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对网上信访进行规范。



闵坤斌表示,江苏省是网上信访的发源地,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最先在江苏省推广使用并走向全国,当前网上信访已经成为信访工作主渠道。确立网上信访制度是《条例》修订的重要内容,也是江苏省第一次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对网上信访进行规范,倡导信访人通过国家机关设立的网络信访受理平台提出信访事项。

江苏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处副处长王燕补充介绍,江苏省有70%的信访件是通过网上信访,《条例》对网上信访平台的建立、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以及答复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比如,“第二条”明确了“网络”作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形式之一,且列在第一位,也就是说要引导信访人通过网上提出信访事项。这里的网络特指各级国家机关的网络信访平台,并非网上发帖就是网上信访。“第二十条”对建立健全网络信访平台作了规定,还规定有条件的,可以开展网络视频接访,同时还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信访系统,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比如,“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国家机关可以通过网络信访平台等快捷方式告知、答复信访人信访受理、办理情况。“第五十条”规定了国家机关负责人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 此外,《条例》突出信访人权利义务并重。

《条例》首次单独成章专门规定信访人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依法信访受法律保护。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10项权利,应当履行遵守公共秩序、服从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等6项义务。完善权利义务配套制度,使权利更加全面,义务更加清晰,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责任编辑:何春中】

烛照千载的文明火焰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9-07 12:06:23

读懂了《松花江》 你就读懂了东北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9-06 18:25:46

《一生一世》开播 任嘉伦白鹿奉上小火慢炖爱情浓汤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9-06 18:25:44

解码世遗泉州 纪录片《重返刺桐城》海外首播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9-06 19:43:37

“棒!少年”们有了新的“梦想教室”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9-06 18:18:03

《故宫日历》虎年上新,开启下一个12年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9-06 14:32:48

《江姐》2021版首演,经典民族歌剧“新”在哪里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9-02 17:19:00

欧阳立安传记出版 从上海滩走向共产国际的小革命者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9-02 17: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