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合规第三方监控人名录库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作者:刘芳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年09月14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深圳9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 记者 刘芳)记者今天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作为企业合规“深圳模式”的重要内容,深圳市《企业合规第三方监控人名录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印发施行。
据介绍,该办法系《深圳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及第三方监控人管理暂行规定》的配套规定,健全了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规范了企业合规第三方监控人的选任和管理,对于推进企业合规顺利开展,提升改革试点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暂行办法》由深圳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合会、市贸促委联合制定。《暂行办法》确定了第三方监控人范围、日常管理机构,明确了管委会有关职责、入库标准、任职期限、选取方式和费用来源、确定及支付方式,并确立了名录库运营原则。
据悉,通过印发企业合规一系列文件,深圳的企业合规工作框架已基本搭建起来。接下来,第三方监控人选任和确定等工作将陆续开展,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将保持紧密协作,不断探索和完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深圳模式”,为优化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双区”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