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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子女可入学

发布时间:2017-09-30 09:55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朱开云

    经过前期的公开征求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改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昨日正式发布,将于2017年10月31日起实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通知》明确了2017年10月31日为实施日期,为保障《通知》的具体落地实施预留了一个月的缓冲期;为便于公众进一步了解关心的教育、户口等问题,《通知》明确,涉及义务教育、户口登记和迁移等具体问题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

    教育

    京籍无房家庭子女满足条件可租房入学

    据市住建委介绍,从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看,公众关注度最高的是义务教育问题。部分公众认为《通知》中关于本市户籍无房承租家庭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较严,建议进一步放开,并建议明确具体流程、要求。

    依据《通知》,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在本市现有义务教育政策要求的本市户籍家庭适龄子女须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基础上,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在“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赋权”方面迈进了一步。本市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大教育资源配置,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制度改革,进一步满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关于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予以制定。

    户口

    租公租房可办户口迁移

    除了子女入学,公众关注较多的还有户口问题。部分公众对于公租房承租人退租后户口迁出问题表示疑虑,要求明确公租房、直管公房户口登记、迁移具体流程。

    在本市现有户籍管理制度基础上,《通知》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从而解决本市户籍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承租人户口登记和迁移问题。承租人户口登记、迁移及迁出等具体实施细则将由本市户籍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对于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通知》仅对本市户籍的承租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监管

    租赁监管平台租房不满可给差评

    在意见建议中,部分公众建议尽快推行使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按照《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经同步抓紧开展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实施准备工作。

    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接口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运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管理。如果有市民想把房子对外出租,就可以到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网络交易平台还可以向老百姓提供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市民也可以像淘宝用户一样,给相关企业好评、差评,作信用评价。

    与此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动态核查,发现网络交易平台不符合相关条件、在住房租赁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可按规定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源

    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

    《通知》明确规定了对外出租房源的条件,保障承租人权益。除了结构、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外,出租住房还要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

    租金

    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通知》明确,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如果房东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租户。

    同时,《通知》明确规定,房东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租户,未经租户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如果房东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租户,并不得影响租户正常使用,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依据《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住建部门未来将发布的这个租金“参考价”并不是强制要求房东和租户照此出租,而是起到参考作用。房东和租户可以根据这个价格水平,约定具体的租金情况。

    租期

    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

    在租期方面,《通知》指出,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而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也强制要求不得低于3年。

    《通知》专门对“转租”有了限制。即: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专家观点

    租购并举让住房回归居住功能

    中国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顾云昌表示,北京的这个政策出台以后,明确了一些权益的对等,这对人才流动、城镇化等,都是有利的。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北京市的这个政策很具体,对建设、金融支持、市场培育、出租人承租人权利义务的规定都做了相应的规定。政策具体执行的可操作性很强。这个政策强调的是给承租人真正的赋权。

    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君甫表示,北京等一线城市的常住人口租购比例约为4:6,这意味着40%的居民靠租房生活,接近发达国家标准。所以,租赁市场是所有中国城市住房市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政府角度而言,租赁市场的发展有利于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的建立,让住房回归居住功能。(记者朱开云)

【责任编辑:张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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