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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回应“为何有些企业抽检年年都有问题”

发布时间:2017-01-16 13:08 来源: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司长张靖今日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规定受到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有些企业在抽检过程中,年年都有问题。这些企业是怎么处理的?年年都有问题,就这样放任吗?

张靖回应,这个事情从几个方面来看:第一,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要先分析一下大概有哪几种情况,对于企业来说,总局看到企业可能有企业自身问题和原因。如果找不到这些原因、分析不了这些问题,就没有办法帮助它改正。对于监督抽检的情况,总局分析有几种情况:

一是监督抽检的食品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涉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是在食品中违法添加了非食用物质。

三是涉及一些食品安全指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很多食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都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所以必须符合。指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也是不行的。

四是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从这几种情况来看,危害和风险程度是不一样的。所以要求要科学的看待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这些不合格现象。对于这些现象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依法管理,同时也需要媒体朋友们注意区分这些情况,不要恐慌。

【责任编辑:张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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