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学校专门挽救不良少年,但现在面临严峻问题!怎么办?

专门学校(原工读学校)是教育挽救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特殊学校。然而,目前专门学校发展面临严峻的问题与挑战。以上海为例,现有的12所专门学校中,在校生数量不足20人的有4所,20人至60人的有3所,100人以上的只有3所,部分区的专门学校因生源不足已停止收生。
“近年,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体虽然有所下降,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有些犯罪情形严重,某些个案触目惊心。”全国人大代表、闵行区副区长刘艳建议,政府部门要加强专门学校建设。
“目前,现行相关法条均为纲领性、倡导性的规定,缺乏实践可操作性。”刘艳说,要加强专门学校的立法保障。通过立法明确专门教育的特殊职能、明确未成年人何时应接受强制教育、明确何时可以自主选择转至专门学校等问题。她建议,要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学校教育的若干规定》,指导和规范专门学校的教育工作。
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完善专门教育的系统类别。“建议分级分类设置专门学校。”在刘艳看来,可以将专门学校分为初级和高级两类。初级专门学校适用于有较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高级专门学校则适用于有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各地在区域内设立初级专门学校,按需集中设立高级专门学校,两者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教学方式。
对于当前专门教育的课程与师资不足问题,刘艳提出,可以由教育部牵头,组织专家编制专门学校的课程与教材。在她看来,可以减少文化课比重,增加心理辅导、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类课程等,形成专门学校的课程教学体系及评价标准,提高教学针对性和成功转化率。此外,鉴于专门学校教育的特殊性,对相关教师的职称评审政策予以倾斜,并提高薪资待遇,优化稳定师资。
“还要帮助外界消除对专门教育的偏见与误解。”刘艳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专门学校的教育理念与社会价值, 促进社会各界对专门教育的了解。此外,还要建立专门学校多维度的社会支持网络,使社会力量能够走进专门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帮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