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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8/05
18:48

此前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中央批准,罗东川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作者:秦羽 来源:长安街知事

据福建日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出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罗东川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常委。中共福建省委研究并报请中央政法委同意,罗东川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书记。

罗东川1965年10月生,重庆人,毕业于北京大学。长期在最高法工作,曾任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

2015年7月起,他改赴纪检系统工作,先后出任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直至2018年7月,罗东川重回最高法,出任副院长。

此前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是王洪祥,去年3月进京履新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罗东川简历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重庆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82.09-1986.07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08-1988.0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05-1993.0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8.08-1991.07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4-1993.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3.07-1995.05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5-1995.06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6-2000.06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2000.06-2000.12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


2000.12-2003.12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2003.12-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三庭副庭长


2004.06-2009.08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9.09-2004.07北京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9-2005.01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8-2012.03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03-2013.06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3.06-2013.07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政治部副主任


2013.07-2013.12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2013.12-2015.07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


2015.07-2017.04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7.04-2018.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1-2018.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7-2018.08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8.08-2018.09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8.09-2018.12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2018.12-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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