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良法促善治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有3个“第一次”密集地出现在了最近10年里:第一次召开中央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10月19日,在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訚柏在谈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就时,特别提到了这3个“第一次”。
訚柏说,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十大报告提到了23次“法治”。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并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是一个并不轻松的过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贺荣披露的数据,过去10年间,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从2013年的1421.7万件上升到2021年的3351.6万件,结案标的额近50万亿元。
不仅如此,法治建设面临各种各样的新形势、新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大幅度持续下降,危险驾驶、电信诈骗等新型危害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大幅度上升。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成为应对上述新形势、新问题的利器。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有293件,行政法规有598件,地方性法规有1.3万余件,10年来制定和修订了159部中央党内法规。
司法机关把85%的人力资源集中到了办案一线。公安队伍则在维护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这两大任务中,付出了巨大牺牲:10年来,全国有3799名民警英勇献身,5万余名公安民警光荣负伤。
一个值得关注的重点是,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司法部副部长左力说,司法系统加强了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立法,及时修改或废止那些不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制度,着力以良法来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说,各级检察机关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检察工作实现了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3年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童建明说,通过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童建明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更是期待。
公安部副部长、国家移民管理局局长许甘露在谈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时,介绍了强化执法全流程监督管理的“五项制度”,比如实行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制度,为全国公安民警配发130万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规范现场执法活动。
许甘露说,公安机关还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执法过错追责、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滥权必追责。
一系列从严治警的工作增强了民警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人权意识和程序意识,执法水平不断提升。许甘露说,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一大批“教科书”式的执法范例,受到社会好评。
此外,公安机关则主动改革治安管理、户口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围绕人民群众出行办事息息相关的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三大证件,不断优化流程手续,革除繁苛限制。
许甘露说,公安机关负责的60项行政许可所需要的审批和颁发证件,办理时间均大大短于法定时间。“一系列惠民利企政策举措极大便利了广大群众的学习、工作、生产和生活”。
此次记者招待会上,“昆山反杀案”、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老百姓关切的事件和现象,均有提及。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贺荣说,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案件,不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人民群众的关切问题。
“通过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有影响性的正当防卫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童建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