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委员建议:加快健全普惠性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
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近年来,随着各地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国幼儿园数量显著增加,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关注到,一些普惠性幼儿园降低收费后因缺乏经费保障,导致教学质量下滑。他呼吁加快健全普惠性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绝不能收费降了,质量也降了”。
“十三五”期间,我国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比例超过80%。然而,刘林在调研中发现,由于这几年经济下行,地方财政吃紧,有些地方出于经济压力没有出台普惠性幼儿园经费保障制度,有些地方象征性给每名幼儿每月补贴几十元,有的大城市补贴多一些。但总体上来讲,普惠性幼儿园包括集体办的公办性质普惠园和民办普惠园经费收入普遍下降,大量园所处于维持性发展状态。
反映地方政府部门拖欠普惠性补贴经费的问题也不断增加。刘林认为,如果长此以往,经费保障机制跟不上或者有保障制度但没有落实到位的话,在人工等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普惠性幼儿园会处于低质水平和不稳定发展状态。
刘林认为,目前普惠园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成本缺乏科学研究,特别是对质量水准与成本的对应关系缺乏系统论证。降价幅度大、补贴标准低,导致限价后幼儿园难以保障高质量发展,甚至难以为继。
他说,在一些地方,要求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与公办幼儿园一致,但生均补贴远低于公办园生均拨款,导致一些原来收费园降价后教师收入下降、队伍不稳,质量大幅下降,家长反应强烈。
另一个问题在于缺乏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刘林认为,一些城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10年甚至20年不变,在成本不断上升之后,公共财政分担的占比也在不断提高。为了体现普惠性,对民办普惠园采取与公办园同样的收费标准,没有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刘林建议建立科学的普惠性幼儿园教育成本测算办法。他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虽然已经建立了幼儿园办园成本测算办法,但是出于种种考虑,许多合理成本被剔除了,导致成本测算结果与实际不符,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
他还建议,在科学测算基础上,根据普惠性幼儿园质量等级的不同,根据当地财政实力、居民家庭承受能力确定政府与个人家庭分担比例。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从过去重视对普惠率的检查,转向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等配套政策的督导。要确保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之和,不低于成本测算标准或者当地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生均标准。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