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发布
满足多元化购物需求
作者:朱彩云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6年02月05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彩云)财政部网站今天发布消息显示,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政策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不限购买次数。免税商品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
此前,财政部已陆续出台离岛免税购物、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多项税收政策。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2025年7月23日举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后,财政部将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就包括积极研究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的相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即允许岛内居民免税购买一些进口产品。
财政部关税司今天发布的政策解读文章称,上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满足群众多元化购物需求,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岛内居民。
【责任编辑:宁迪 潘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