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民意聚民智 代表法修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3月7日下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举行的小组会议上,80后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荣华第四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盛弘又一次参与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2024年11月,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作为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盛弘受邀列席此次常委会,为这部事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法律的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5年起,盛弘所在的虹桥街道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她把不少来自基层的意见建议带到立法机关。2024年,这里开展了13部法律的立法意见征询,上报意见建议854条,被研究吸纳68条。
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目前,我国277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中,近95%是县乡人大代表,很多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
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是代表法自1992年通过施行以来第四次进行修改,将围绕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这条主线。
让人民群众找得到代表
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此次代表法修改,在完善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方面,增加了不少内容。
草案增加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地方人大常委会将本地的各级代表编在代表联系站、代表之家,定期接待人民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要让人民群众找得到代表,说话有人听,听了要有反馈。”作为基层人大代表“家站点”的负责人,盛弘对此有着深刻体会。“人大代表把基本信息挂在人大代表之家,定期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或者代表小组与选民的见面会,面对面交流很重要。”她介绍。
10年来,虹桥街道立法联系点不仅让基层人民群众参与近百部法律的立法工作,还十分注重邀请各级代表参与其中,使各级代表在闭会期间多了一个履职途径。
“代表就近在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参与立法工作,感受是不一样的。”盛弘建议把人大代表家站点、法治观察点、人民意见征集点等衔接起来,融合发挥作用,构建多样畅通和有序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
同时,草案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明确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大代表保持联系,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的参与。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从委员长到常委会委员,都分别联系几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的意见建议都可以及时反映上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代表工委”)建立了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全流程信息化运行,2024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298件议案和9000余件建议全部通过平台提交、接收、分析、交办。
据统计,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2024年通过平台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28部法律草案向代表征求意见,代表2690余人次反馈意见建议,其中499人次提出1336条具体意见建议。
代表发挥作用不仅在开会这几天
此次代表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完善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有关规定,新增内容包括:完善代表小组的组成;根据安排,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也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原选举单位进行视察、开展专题调研;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可以应邀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组织的有关会议等。
“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活动也是执行代表职务。因为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只召开一次,只有几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代表发挥作用不仅仅是在代表大会召开这几天,参加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非常重要。
“从代表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看,闭会期间恰好也是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好窗口期。如何更好健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值得总结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院长韩峰表示。
现行代表法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
韩峰认为,当遇到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共性问题、重大事项时,代表受限于熟悉的领域和专业技能,在发挥作用方面的效能有限。代表小组开展工作,体现了依靠代表们的集体智慧和专业优势,以更好发挥代表工作效能。
他建议,进一步创新发展地域、领域的代表小组工作模式,更好发挥代表小组职能,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让专业人做专业事
“在实践中,许多代表小组的组成既考虑到了地域因素,也考虑了代表的专业、行业背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代表法的修改,明确人大代表“根据地域、领域等”组成代表小组。他解释,这里的“领域”既包括专业领域,也包括行业领域。
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中医药大学教授司富春看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熟悉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了解周围群众所思所盼、民情民忧。把相关专业领域的代表性人物选进来、聚起来,让专业人做专业事,以专业特长为履职增色添彩,可以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越性。
对此,司富春有着具体的设想——按照“专业相对统一、尊重代表意愿、便于组织活动、小组成员不交叉”的原则,根据专业特长将人大代表编入相应领域的专委会或专工委,各专委会再进一步细化设立相对应的专业代表小组,在开展的各类调研、视察、走访、座谈、专题培训等活动中,积极组织专家和各专业代表小组参加,以发挥代表专业优势,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工作质效。
他还建议,要发挥人大代表专业特长,组建专业代表小组,针对专业领域问题开展精准民主监督,让“内行人”监督专业事,确保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院长潘教峰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参与了许多活动,列席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10件法律和有关决定草案的审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等国务院3个报告,参与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等。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联系的代表,潘教峰对财政科技资金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就我国财政科技支出支持基础研究的现状和问题,以及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科技投入、基础研究经费预算安排的相关问题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在潘教峰看来,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就要切实发挥来自人民、来自基层、来自一线,扎根人民、扎根改革创新发展实践的优势,立足自己所处的专业领域、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特长,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所愿,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把民意民智体现到自己的审议发言和建议、议案中。”潘教峰说。
本报北京3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