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动驾驶立法,北京保护创新再出新规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在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过程中,发展自动驾驶汽车产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条例》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其创新发展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北京是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和“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双试点城市,在管理政策创新、核心技术攻关、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法工委新闻发言人熊菁华表示,北京积累了丰富的地方实践经验,也面临部分创新应用活动缺乏法律支撑的问题。
熊菁华说,此次立法为企业开展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明确、可预期的制度规范,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规范管理、维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提供法律遵循和保障。
《条例》从鼓励多种技术路线融合发展的角度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比如,第三章明确,北京市人民政府统筹确定和调整自动驾驶汽车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规定了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明确了北京市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建设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规定了北京市鼓励和支持地图测绘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探索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
此外,北京也将建立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相关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平台上传车辆运行数据。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国斌表示,此次《条例》的起草,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充分衔接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委政策规范要求,通过构建生态、鼓励创新、完善标准多措并举,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提出,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市场主导、开放合作、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发展及融合,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及总体方向。
《条例》第二章以专章设置方式,从产业链生态构建、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数据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规定,为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发展营造积极、稳定的发展环境。
苏国斌说,《条例》首次提出了支持打造测试评价体系,提升自动驾驶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测试评价和认证能力,为开展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支撑保障。
2020年9月,北京市率先规划建设全球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围绕“车、路、云、网、图、安全”六大要素,开展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关键技术验证。
北京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市自动驾驶办主任王磊介绍,经过四年建设,开展了智能网联乘用车、无人小巴、无人配送、无人巡逻、干线物流和自动驾驶环卫等八大类应用场景试点示范,示范区累计测试里程超过3200万公里,占全国总测试里程的1/4以上。
在王磊看来,《条例》对示范区四年来的建设经验进行了固化,为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应用提供更加清晰、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范。
目前,北京已开放了大兴国际机场、北京南站、亦庄火车站等重点场站自动驾驶接驳场景,全面打通京津塘高速自动驾驶干线物流场景。
王磊说,未来将有序推动自动驾驶汽车驶入更大范围、更广阔的场景,为社会提供更安全、更高效、更舒适、更绿色的运输和出行服务,加快推动机场、火车站往返城区的接驳场景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旅游、环卫、物流、园区等特色场景建设,持续保持北京在国内头部示范区的领先地位。
北京市交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宁表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未来也会与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衔接。根据北京市道路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将分阶段、按区域开放重点应用场景,确定相关应用场景车辆的总量,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场景落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