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与团区委等打造“青春护航基地”∶帮助60余名罪错青少年复学、工作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刘胤衡 记者陈晓)《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2020—2024)》今日发布,其中提到,石景山法院牵头与团区委等单位建立北京市首个综合性帮教基地“青春护航基地”,涵盖复学、就业、城市体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个帮教项目,已帮助60余名罪错青少年复学、工作。
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4年11月,该院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5件,其中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38件,未成年被告人案件7件;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643件,排名前三位的案由为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审理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13件,案由主要集中在行政登记、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
石景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詹文杰介绍,法院积极践行“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理念,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融合审判特色机制,即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审判职能的融合贯通,激发未成年人审判“1+1+1>3”的综合效能。这一机制的实施,找准了未成年人案件的痛点、打通了堵点、破解了难点,打造了特色鲜明的未成年人案件融合审判的“石景山模式”。
会上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未成年被告人李某酒后与被害人赵某某在某小区相遇,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后赵某某用手扇了李某耳光,被告人李某遂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扎伤赵某某,经鉴定,赵某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某判处刑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李某系孤儿,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为此,法院充分挖掘未成年人审判融合的工作优势,主动对接辖区帮教基地,委托司法社工对李某开展判后帮教,并帮助李某在爱心企业找到工作,由法院、社工、企业、帮教基地等共同对其进行监督和帮教。在领到自己第一个月工资时,李某主动将其交给被害人赵某某作为赔偿金,并向赵某某鞠躬致歉。经过多方力量历时3年的持续帮教,李某已回归正常生活。
詹文杰说,石景山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诉前环节,该院与石景山区教委合作,在全区50余所学校成立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小组,将普法宣传融入学校日常教育,预防和调解校园矛盾纠纷。在诉中环节,该院与区妇联共同建立“相伴青春观护站”,聘请社会观护员开展社会观护工作,已在近70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开展该项工作,80余名未成年人从中受益。在诉后环节融合社会治理,石景山法院牵头与团区委、区检察院、司法局和教委合作建立综合性帮教基地“青春护航基地”,涵盖复学、就业、城市体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个帮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