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颁布学前教育法,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说。
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回应了人民群众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田祖荫指出,学前教育法不仅全面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是回应了人民群众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学前教育是重要的民生事业,适龄幼儿是否有园上、能否上得起、是否让家长安心放心,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田祖荫说,学前教育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保障学前儿童基本受教育权益为落脚点,围绕保障入园机会、减轻家庭负担、守护幼儿安全、提供有质量服务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切实保障学前教育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聚焦解决学前教育深层次瓶颈问题
田祖荫介绍,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依然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资源结构性短缺,投入保障、师资队伍建设、规范监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严重制约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学前教育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解决学前教育深层次瓶颈问题,做出系统制度设计和规范,全面构建了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前教育法是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依据,行动准绳。据了解,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学习贯彻学前教育法,将实施学前教育法与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起来,将近期重点工作纳入《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下一步将适应人口变化等新要求科学规划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田祖荫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了各地落实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法定要求,切实履行政府在普惠性幼儿园规划、统筹建设、举办与支持举办的责任,适应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规划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巩固提升普及普惠水平。在投入保障方面,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各地依法建立完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将财政补助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建立省市县财政补助经费分担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到“预算有科目,拨款有标准,分担有机制,资助有制度”。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严格幼儿园教师资质条件,把好教师入口关。依法保障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加大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同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推动各地严格把握幼儿园设立条件,加强过程监管,牢牢把握法律在幼儿园卫生保健、安全防控、师德师风、收费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划出的红线底线,让家长放心。强化责任追究,准确把握学前教育法规定的违法责任情形,对违法违规办学的,教职工存在师德师风问题、侵害幼儿权益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还要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强化保教质量评估,深入推进幼儿园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平台,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宣传,传播正确育儿理念和知识,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