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劳动仲裁不应成为求职者的“黑历史”
劳动仲裁本应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但令人遗憾的是,在一些情况下,它竟被视为求职者的“污点”,甚至成为他们求职路上的绊脚石。这一现象不仅严重违背了劳动仲裁制度的初衷,更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据《南风窗》报道:“有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求职者在跟原来的公司有纠纷的情况下去选择劳动仲裁或诉讼,那么跟他们合作的时候,也有可能会去选择这种方式,而这是一种风险。”为了规避所有可能的风险,企业在招聘时就会拒绝有过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更有甚者,有的企业招聘时,只要求职者有过诉讼记录,无论青红皂白,都不予录取。
劳动仲裁的存在,是为了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公正。当劳动者在职场中遭遇不公正待遇,如拖欠工资、非法解雇、超时加班却无合理补偿等情况下,他们有权通过合法的渠道来寻求解决办法。这是法治社会赋予劳动者的正当权利,也是劳动者在面对不公时,能够挺直腰杆、勇敢发声的底气所在。
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却对有过仲裁经历的求职者存在偏见,为他们贴上“不好拿捏”“不听话”“麻烦制造者”的黑标签。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劳动者的不公平对待,更是对劳动仲裁制度的曲解。
企业拒绝录用有过劳动仲裁经历的员工,实际上是在为自己的管理不善和违法违规行为找借口。一个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的企业,又怎会害怕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呢?企业如此担心员工具备法律意识,不正是反映出其对自身管理规范和合法性的不自信吗?这种短视行为不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会对整个社会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劳动者选择劳动仲裁往往是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做出的无奈之举,他们并非故意与企业作对,只是在争取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应有的尊重。如果仅仅因为维权就被企业拒之门外,这无疑会让劳动者在面对不公正待遇时变得犹豫不决,可能出于对后续求职的考量,不敢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最终企业种下的恶果,还是得由劳动者自己来承担。长此以往,将会极大地打击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让用人单位在违法违规时更加有恃无恐。
和谐、公正的职场环境,还需由多方主体共同构建。从企业角度来说,将有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视作“洪水猛兽”,这种短视行为将不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企业应当从劳动仲裁中反思自身的管理问题,及时纠正错误,提升管理水平。企业在招聘员工时,首要标准应该是看他的能力能否胜任这项工作。若查询到求职者有劳动仲裁记录或诉讼记录,只要是合理诉求,就应当给予他们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从社会层面来看,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保护劳动者权利,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公正的就业环境。媒体也应当加强对劳动仲裁制度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公众对劳动权益的认识,营造一个尊重劳动者、支持劳动仲裁的社会氛围,这样当员工在遭遇职场不公正待遇的时候才会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因害怕找不到工作而退缩。
劳动仲裁不应成为求职者的“黑历史”,而应成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