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被执行人卖房化解压力 武汉青山区法院90后干警收到感谢信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李梓杰 杨兰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90后干警夏斌最近收到一封了感谢信,源于他帮被执行人王先生完成了一笔“大买卖”:以合适价格卖了房子。
王先生今年60余岁,数年前他从老朋友赵先生、钱先生处借了80万元用来投资,后因投资失败,无力还款。2023年9月,赵先生、钱先生将王先生诉至法院。经判决,王先生应偿还借款本金80万元、利息60余万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4年2月,因王先生未按判决履行,赵先生、钱先生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人主张处置王先生的房产和退休金,以清偿债务。
“不是我不想还,本金加利息接近150万元,靠我几千块钱的退休金,得还到‘猴年马月’去。我的房子早给前妻了,不信你们去看离婚协议。而且我去问了,这房子最多卖80万元,拍卖的话就更低,也不够啊!”王先生解释。
这让年轻的夏斌一度犯了难: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按部就班处置现有房产,是最直接的处理方式;但拍卖可能带来双方情绪对立,拍卖过程中的费用负担、房产价值的折扣、王先生前妻份额分割、租金保留等问题,都摆在了面前。
“要不给王先生一点时间,让他自己把房子卖了?这样不仅卖价可能比司法拍卖高,速度也可能更快。而且,少了拍卖费,王先生也有更多的钱来还钱了。”夏斌在劝服王先生卖房后,劝起了赵先生、钱先生。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赵先生、钱先生同意给予3个月期限,让王先生自行出售房产,所得款项支付至青山区法院用于清偿债务;免除近40万元利息;剩余款项在保留王先生的生活费情况下每年从其退休金中扣划。
正当夏斌认为案件迎来转机时,王先生顶着烈日找上了门:“夏法官,所有中介都说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不能上网挂牌交易,这怎么办啊?”
“有解决办法,走,我跟你去中介公司!”在中介公司,夏斌向中介人员解释,如果购房款汇至青山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在申请人权益得到保障前提下,法院可尽快解除房屋查封,便于后期过户交易,中介人员这才打消了疑虑。
7月下旬,王先生终于以市场价将房屋顺利出售,向赵先生、钱先生支付了65万元。赵、钱二人随即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申请,请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至此,王先生的债务压力减轻了许多。
近日,王先生来到法院,为夏斌送来感谢信。信中写道,“人生遇大难,很欣慰在我有生之年能遇到好法官。这样的年轻法官,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