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发布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李禹江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8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12件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
其中一件典型案例发生在2023年4月,夏某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将一棵500年树龄的古樟树主枝撞断,这棵古樟树位于杭州西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昭庆寺遗址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古树。事故发生时,现场设有围栏,竖立古树名木保护标志,经西湖景区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夏某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杭州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事故造成樟树生态损失价值为113850元(不含养护管理费、不计损伤后应急保护等费用)。
根据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规定,此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间,补充调取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违法情形,多次与价格认定中心负责人联系确认损失价格,并向古树管护单位深入了解案发后社会舆情及古樟树历史人文资料以佐证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事实,于2023年11月15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夏某某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浙江某供应链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某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生态资源损害损失费113850元,专项用于受损古樟树的复壮养护,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款项使用予以监督;夏某某公开赔礼道歉。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邬秀君介绍说,自2022年以来,杭州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14件,诉前程序案件628件,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186件。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毛煜焕在发布会上,从能力建设有深度、修复生态有力度、权益保障有温度、协同共治有广度、普法教育有热度等五个方面,通报了杭州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