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亮剑百姓“老大难”问题
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初见成效。南四湖鱼肥水美,周边居民乐享生态红利,“污染止住了!”
为切实保障人民权益,以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为着力点,最高检决定自今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用心用情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南四湖由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和南阳湖四个相连湖泊组成,涉及山东、江苏、河南、安徽4省34县(市、区),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的调蓄水库,未来还将向雄安新区供水,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但近年来,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水产养殖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
面对群众呼声,4月8日,最高检决定针对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程序。6月11日,由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带队的专案组来到四省交界的微山湖流域现场办案,并召开南四湖专案工作推进会。
“南四湖专案案情复杂,办理难度大,不能因难而退。”张雪樵强调,要把南四湖专案打造成检察公益诉讼具有标杆性的案件。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相关负责人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介绍,专案开展以来,各地共关闭工业企业非法设置的排污口99个,处置固废、危废2.1万余吨,处置沿湖生活垃圾1970吨,治理黑臭水体461处。截至8月15日,检察机关共梳理案件线索237条,分两批交办各分组案件线索233条。
经过一系列“铁腕”整治,终于让南四湖初现“山清水美好风光”。“为民办实事,就是要破解老大难问题,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该负责人说。他介绍,公益诉讼是距离社会面最近最广、产生司法效益最快最直接的检察业务,而拥有法定调查权的检察机关是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主体。“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既是检察机关职责所系,也是将‘为民办实事’落实到行动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不断提速。2017年6月检察公益诉讼写入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18年10月、2019年4月公益诉讼检察职权又相继写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检察公益诉讼有法可依。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更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段时间来,王女士发现14岁的女儿小羽(化名)行为举止有些奇怪,“不愿意接近我,不管天气多热都穿着厚厚的长袖衣服”。一次洗漱中,王女士看到小羽的手腕上有一片黢黑,原来女儿竟文了两只花臂,“他们怎么下得去手!”
“孩子的权益我们来守护。”今年6月1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案,判决被告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毛建忠介绍,2020年4月,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自2017年6月1日以来,章某经营的文身馆在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4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经检测,文身使用的染料游离甲醛超标,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是对未成年人的兜底保护,让司法成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屏障。”毛建忠说,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提起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方式和情形,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提供了直接且明确的法律依据。
目前,江苏沭阳、涟水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当地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文身场所不得容纳未成年人进入,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从“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黄河“清四乱”、“守护海洋”“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到积极稳妥办理一批群众普遍关注的文物和文化遗迹保护、网络侵害及个人信息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及扶贫等新领域案件,最高检在公益诉讼方面频频亮剑。
“公共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公益诉讼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从2017年全面实施以来,办案规模稳步上升,2020年全国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首次超过15万件。
该负责人称,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新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让检察公益诉讼更好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