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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典型案例 深圳全市法院重拳打击虚假诉讼

作者:刘芳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年08月21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 记者 刘芳)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发布5起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这是全市两级法院自2019年以来审理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共计22件105人中的5起,显示了对虚假诉讼行为“零容忍”态度和“重拳出击”的决心。

据介绍,22起案件现已全部审结,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判处财产刑共计1903.1万元,追缴或责令退赔3491.7万元。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虚假诉讼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危害极大。

深圳的杨甲与杨乙于2000年6月经法院调解离婚,但二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经济混同。2013年至2014年期间,杨甲向案外人陈某、蔡某等人借款近1亿元人民币。杨甲与杨乙为逃避债务,伙同杨某芳等人,伪造了杨甲向杨某芳借款的借据、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证据材料,由杨某芳以此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杨甲提起诉讼,骗取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据此查封了杨甲名下的两处房产,导致此后提起诉讼的真实债权人陈某、蔡某等人虽然得到了胜诉判决,却无法实现债权,严重损害了真实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发后,杨甲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杨甲、杨乙等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杨甲、杨乙等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针对虚假诉讼隐蔽性强,甄别难度大,司法风险高的特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加强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完善立、审、执全流程防范和甄别机制。2019年以来,深圳全市两级法院主动出击,有效甄别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33件。

与此同时,深圳全市两级法院建立虚假诉讼线索报送制度,进一步细化甄别、移送线索的标准和流程,提高线索移送质效。实现深圳两级法院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跟踪。

在深圳市委政法委的组织和领导下,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虚假和恶意诉讼行为专项治理备忘录》,成立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协调虚假诉讼治理相关事项,规范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相互移送、协查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形成既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又积极协作、相互配合的格局,凝聚打击和预防虚假诉讼治理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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