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专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已迫在眉睫
“最近听说外卖小哥也能参加工伤保险,我的维权看来有望了。”老陈的维权之路似乎看到了一线希望。
日前,广东省《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网约工、家政服务机构劳动者、实习生、见习人员等八类特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范畴。
老陈是某外卖平台北京宋家庄站点的专送全职骑手。入职该平台时,老陈与北京某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但每天强制扣除3元的商业保险费”。2020年5月20日,老陈在送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认定老陈负主要责任。令老陈绝望的是,两万多元的住院费用保险公司仅支持报销低额医药费。“现在脚伤还没好,只能先回老家养着,公司既不给我做工伤鉴定,也不给其他补偿。”老陈希望养好伤后,能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约有两亿人左右,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构建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体系。但就工伤保险制度来说,职工只有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才有资格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工伤保险研究室副研究员翁仁木分析指出,大量新业态从业人员正在以一种灵活、弹性或自我雇佣的就业形式存在,以平台就业为例,由于从业人员只是通过平台企业提供的商务平台从第三方获取收入,并没有直接从平台企业获取薪酬,因此,目前多数情况下,平台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部分平台企业出于社会责任和降低经营风险等考虑,为平台从业人员购买了商业综合险,涵盖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但由于商业保险是市场化运营,有盈利目标,不可避免存在缴费高、范围窄、保障低、理赔难等问题,而且均为一次性待遇,难以真正发挥有效的保障作用。”翁仁木指出,保障灵活就业这一庞大群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要应该破除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捆绑的固有理念。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广东省实施的《办法》规定: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其所在平台企业可参照本办法自愿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参保人员参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家出台实施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从其规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二级调研员张太海介绍,据统计,系统上线之后的第4个工作日就有1600家左右的企业申报了参保,为1.45万人申报参保成功。从新政策实施情况看。预期4月,也就是《办法》实施第一个月,参保人数将达10万左右。
张太海表示,一些平台企业也跟人社部门有过沟通对接,表达了想给员工参保的意愿。但是作为平台企业,他们的从业人员非常多,比如一个大的外卖平台至少在广东省有超过10万名骑手,一方面需要研究评估参保政策,另一方面需要准备申报参保的资料,所以时间会比较长。
据了解,2017年,在人社部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试点地区苏州市吴江区,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缴费由灵活就业人员和财政分别负担。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指出,灵活用工人员的保险问题“自下而上”推动解决很有意义,地方先有些立法,这样既能跟上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护也能跟得上。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乔庆梅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已迫在眉睫。“灵活用工人员与正式职工的工伤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此从提供保障的层面来说,也不应该有太大差别。灵活用工人员工伤保险应坚持社会保险的基本方向。”她说。
乔庆梅指出,解决灵活用工劳动者工伤保险问题需要顶层设计,需要统筹协调工伤保险的发展,为覆盖所有劳动者实现省级统筹做准备,而且要为制度更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减少制度整合成本。
“新业态从业者工作时间、方式、地点灵活性高、环境复杂、收入不确定。”乔庆梅建议,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应进行技术创新。如在筹资方式上,在遵循属地管理的基础上,采用用工单位缴纳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缴费水平和待遇确定上,可以行业平均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上,采用因果推定的工伤认定方式等,以满足多样化就业形势下不同劳动者的保障需求。
“随着劳动方式、工作方式发生变化,可以预测的是,建立一种区别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全民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将是必然。”乔庆梅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灵活用工人员的工伤保险问题关系到广大劳动者切实利益,相关政策正在修改,预计今年年内将出台。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 韩飏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