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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将“7•21”确定为“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

发布时间:2017-07-21 20:21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烨捷

    中青在线上海7月21日电(高远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烨捷)今天,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施行一周年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将7月21日确定为“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并于当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履职保障集中教育宣传活动。

    去年7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规定》,这是建国以来发布的首个全面加强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更好地营造尊重和支持法官依法履职的氛围,推进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上海高院今天启动履职保障集中教育宣传月活动,这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履职保障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向“健康法院”“文化法院”发展道路上迈进的又一重要一步。

    据了解,上海高院于2013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了“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委员会”,此后,上海全市各法院先后设置了相应的专门机构并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起了“合理分工、上下协调”的法官履职保障工作体系。

    近年来,上海高院不断与相关部门合作,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保障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正当履职惩治严重扰乱司法秩序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对侵害法官依法履职行为要快速出警、依法打击;与市律协共同签订了全国首份有关律师支持法官依法履职的倡议书,提出律师要引导当事人充分尊重司法权威的具体倡议。各基层法院与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也纷纷建立联动机制,协调开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以及对侵权人的教育惩戒工作。

    三年多来,上海全市法院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为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有力的支持。

【责任编辑:李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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