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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出台人才新政三十条

发布时间:2017-05-11 08:44 来源:中国台州网 作者:朱小兵

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台州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吕志良作发布。

  中国台州网5月10日讯 5月10日,《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这是我市继2011年、2015年先后两次出台人才总纲性政策之后,又一具有重要意义的人才制度供给,也是台州历史上力度最大、系统性针对性最强的人才制度创新。新政着眼台州“十三五”发展的人才需求,聚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多项政策全省首创或率先探索,单项资助额最高1亿元。(以下简称《三十条》)

  “市五届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裂变扩张赶超发展,努力建设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核心动力是创新,核心要素是人才。这就需要我们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优人才政策环境,全力呼应当前的‘招大商、引大资’,全力做好招才引智大文章,以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推动裂变扩张赶超发展。正是基于此,我们出台了此项政策。”新闻发布会现场,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的内容包括建立市场为主导的人才引进机制等6个方面的30条举措和1个附录。附录是动态调整的《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作为人才直接认定和享受各类政策待遇的执行依据。“促进人才技术和资本引进有效融合、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兼容并蓄、人才创业的全周期服务链系统打造、市场化人才评价方式多样、各类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全面发挥、市场主体的引才积极性充分调动、引进人才和本土人才一视同仁、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倾力扶持、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兼顾、引才和留才齐抓并举,是此次新政的十大特色亮点。”

  据了解,此次台州人才新政是对原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并根据台州实际,在调动企业积极性、留才、平台建设等七个方面实现全省率先进行大胆的改革和创新。比如,率先开展企业人才工作积分制探索,率先开展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工作;率先探索建立最高100万元的企业人才补充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经认定,对企业通过独资、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新建立的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研发中心等科研人才创新机构的,以财政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扶持方式和扶持力度在全省均走在前列;率先实行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导师制个性化培养、技能人才企业新型学徒制和技工院校“双元制”培养模式;率先探索在具有地方法人的城市商业银行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提出高校、医院可以先进人后报备,率先将备案制管理落到实处,让高校、医院引才用才更加自主高效;在全省居留落户政策突破最广,实现在“最大的范围”引才留才。

  本次新政,也为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创业融资难问题上送上了“大礼包”。根据政策精神,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在启动阶段,可获得创业启动资金和贷款担保和贴息补助。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在成长阶段,一方面是财政奖励继续跟进;另一方面是注重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新政提出了各地分别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资金池等措施;再者,新政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只有抓住人才的‘牛鼻子’,才能推动创新发展。”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省人才发展研究院院长姚先国认为,台州对人才工作十分重视,此次出台的人才政策有新意,抓住了关键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力度之大在地级市中少有,只要抓好政策落实,必将有力地助推当地的发展。

  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海正药业首席科学家朱天民2010年到台州工作,5年合同期满后,又选择继续留在台州工作。“作为一名医化行业工作者,台州的平台和舞台很大。台州引进人才的气魄也大,这次人才新政我的感觉是完善了原有政策的薄弱点,很管用。台州各级领导都很重视人才工作,平时我们在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都及时得到了解决。”朱天民道出了继续留在台州的原因,“台州确实是个干事创业的好地方,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才到台州来一起创业创新。”

来源:中国台州网

【责任编辑:王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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