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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污染责任分不清?“昆明经验”这么干

发布时间:2018-07-21 16:14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林

  中青在线昆明7月2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 在水环境生态保护中,河长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但在河长制落地的过程中,也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对此,云南省昆明市探索了流域污染检测与核算、行政首长协调相结合的办法和经验。

  最近,中宣部组织开展了“大江奔流——来自长江经济带的报道”大型主题采访活动。活动期间,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将顺江而行,水路结合,深入沿线11个省市采访调研,全方位、立体化展现新时代长江图景。

  今天,记者一行来到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市副市长吴涛介绍了当地落实河长制、生态补偿机制的情况。

    2018年7月21日,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市副市长吴涛介绍滇池治理情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赵迪/摄

  所谓河长制,指的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来自水利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全面建立,全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

  吴涛就是这30万名各级河长中的一员。作为在昆明工作已20年的党员干部,他目睹了滇池曾经面临的黑臭水体治理的严峻挑战,也参与了如今昆明针对水环境的流域污染,在市、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小组开展的“四级河长五级治理”治理责任体系。

  但在推进河长制的工作中,吴涛发现一个问题经常出现:在考核河道污染情况时,一般采取的办法是在河道末端检测污染物含量,如果检测发现存在各种污染,往往搞不清楚到底责任该归哪个地区。

  2018年7月21日,云南省昆明市捞鱼河。近年来,随着生态修复工程的不断推进,滇池周边形成了众多湿地公园,捞鱼河就是其中之一。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赵迪/摄

  这是因为,有很多河流跨越多个行政区域,需要多个河长协同治理,但各区(县)河长,甚至是社区/街道河长之间的职务,都可能存在重叠和交叉,可能存在相互扯皮的情况。在吴涛分管的昆明市海河流域,也曾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下游的认为不应该全算在我头上,上游的认为也不全是我的责任。”

  怎么办?面对这类问题,昆明通过对河流水文情况开展断面监测,实时发现各段河道的具体污染情况,从而测算出上游地区给下游地区排入了多少污染物,各个河段的环境负荷、实际污染情况分别处于怎样的情况。

  这种分段、实时的河段污染情况监测,也方便了上下游之间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因为有了更准确的指标来说明各方的责任,你该是多少就是多少。”吴涛说。

 

【编辑:张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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