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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钢:让科技人员得到科技成果转化的“收获感”

http://www.cyol.com  2017-03-11 18:08

来源:中青在线 叶雨婷

    中青在线北京3月1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叶雨婷)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如何计算科技成果转化的净收入,相关法规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在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方面,一些问题也在逐步解决过程中。”

    万钢谈到,职务发明所有权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已经部分解决了这个问题,明确规定国家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在转化应用中的收益净收入50%以上可由发明人享受,这是这次成果转化法很重要的改革。”

    据了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于2015年10月公布。2016年年初,国务院制定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这形成了“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

    万钢表示,对于横向科技经费的管理,国务院细则上明确了横向项目属于成果转化法规定之内,管理按照合同进行,收入按照成果转化法规定进行分配。

    “此外,中科院和科技部共同发布了文件,确定了计算成果转化净收入的方法。科技部和国资委也专门发布了科技型国有企业人员享受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细则和法规。”万钢说。

    万钢表示,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双重属性,既有个人收益属性,还有社会公益属性。

    “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当中,我们更加注意了成果转化的公益性。比如大家熟知的粮食丰产工程、‘数控一代’等。”

    万钢说,“我们还有很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走到农村去,和贫困农民一起养土鸡,做电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成效很大。这种科技成果转化应该给予奖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实际上是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很多行业都具有引领创新、推进创新的作用。”

    “我们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一方面就是要打通环节,使政策更加顺畅地落实落地,使每一个科技人员都能够有‘收获感’;另一方面,还要推动公益性科技成果的转化,把科技成果更多的应用到农业发展、扶贫攻坚和带动传统产业发展等方面。这样双管齐下,才能更好的把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万钢说。(编辑:邢婷)

【责任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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