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三年下降22.7%

中青在线2018-10-30 12:45:35显示图片

  中青在线北京10月30日电(耿学清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今天上午在民政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人,与2016年首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数据902万人相比,下降了22.7%。

  从区域分布看,四川省农村留守儿童规模最大,为76.5万,其次为安徽、湖南、河南、江西、湖北和贵州,以上7省农村留守儿童总人数为484.4万,占全国总数的69.5%。

  从监护情况看,96%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隔代照料,其余的4%是由其他亲友照料的。

  从性别比例看,54.5%是男孩,45.5%女孩,留守男童多于留守女童。

  从健康状况看,99.4%的农村留守儿童身体健康,但也有0.5%的儿童残疾、0.1%的儿童患病,残疾和患病的农村留守儿童达到4.2万人。

  从贫困状况看,农村留守儿童中建档立卡家庭20余万户,纳入低保的8万余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5000多人。

  从留守儿童的年龄结构和就学情况看,0―5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占总数的21.7%,6―13周岁的占67.4%,14―16周岁的占10.9%,14周岁以下儿童占比达到89.1%。

  从入学情况看,未入园的占7.1%,幼儿园在读的占18.4%,小学在读的占51.9%,初中在读的占19.5%,高中及中职等占3.1%。与2016年数据相比,0―5岁入学前留守儿童占比从33.1%下降至25.5%,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比例从65.3%上升至71.4%。

  倪春霞介绍说,农村留守儿童总体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决策部署,各地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返乡创业就业、就业扶贫、随迁子女就地入学等工作,为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另外,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当中,各地抓住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加强对父母的宣传引导,部分父母或父母一方为了孩子也主动返乡,与子女共同生活,减少了儿童留守的现象。

  据介绍,2016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至今,已连续召开三次会议,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形成了部门之间的工作合力。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成立了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的领导协调机制,各地市、县、乡镇层面也建立了党委或政府有关领导牵头的工作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更加制度化、人性化。

  在民政部和与公安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开展的“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中共帮助78万多名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为18万多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帮助1.7万多名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批评教育失职父母9.1万人,治安管理处罚282人,依法追究父母刑事责任16人,依法撤销严重失职父母监护权17例。目前专项行动已经转为多部门、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启用,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基本掌握了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数据。

  各地通过政府购买专业服务,推进爱心帮扶、大学生返乡服务等方式,创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供给模式。推动各地在乡镇(街道)设立儿童督导员,在村(居)设立专兼职的儿童主任,努力打通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加大与国际国内社会组织的合作,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项目,支持资金近1亿元。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巡回播放公益片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告知父母亲情陪伴对儿童健康成长的重大意义,告知父母最好的关爱来自于父母,亲情不能因为距离而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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