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打造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法律防护网”

2018-07-26 20:34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讯(卢志坚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超)近年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一直关注长江生态保护,以一桩桩精品案件,助力构建起一张包括长江“水——砂——渔业——林地——滩涂”多种生态资源在内的立体防护网,长江生态保护的“法律”防护网也越来越扎越实。

    2016年4月,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海盐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业务。同年8月至12月间,该公司股东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张某等人无生活垃圾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将数万吨生活垃圾交由张某等人处置,其中19000多吨生活垃圾被直接抛入长江南通段、太仓段,其余垃圾被运至浙江湖州、安徽等地非法填埋,严重污染环境。

    2017年9月15日,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这起引发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今年1月,该案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进程中。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立佳发现,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城镇“捉襟见肘”的垃圾处理能力。海盐县垃圾填埋场容留极其有限,每月约1.5万吨生活垃圾主要靠“外运”处理,这为案件发生埋下了祸根。本案中,从招投标到垃圾处置费领取,犯罪嫌疑人层层转包,层层造假,一系列监管措施被轻易突破,也凸显了垃圾处置监管存在的严重漏洞。

    该案只是保护长江的一个缩影。作为重要建材的江砂是水中“软黄金”,不少人看到了其中商机。同时,一些监管者收受贿赂,大量江砂资源被非法开采,严重影响长江航道安全。

    2012年4月起,农民齐某通过贿赂相关人员获取“关照”,并用吸砂船在长江镇江段大肆非法采砂。5年后,齐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经查,齐某非法采砂147万余吨,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经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齐某最终获刑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专项行动中,镇江检察机关深挖非法采砂背后的保护伞,严查非法采砂背后职务犯罪,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21人。截至目前,镇江检察机关共对54人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对9人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等罪名提起公诉,对发现的623件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线索分类履行诉前程序。

    “在禁渔期非法捕捞4起长江鲫鱼,竟涉嫌犯罪?”今年4月,江苏靖江市渔业公司的长江边上,检察官结合当天露天开庭审理的1起非法捕捞案,为近百名渔民上了一堂普法课,对禁渔期、禁渔区、禁用捕捞方法以及非法捕捞水产品对长江的危害,进行宣讲。

    2017年6月21日晚,临近长江禁渔期尾声,渔民薛某驾驶小铁船在长江非法捕获各类长江鱼26.7公斤,被现场抓获。最后,薛某所缴纳的5416元被纳入常熟渔业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2017年以来,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对所办理的18件长江上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均缴纳了渔业资源损失费,用实际行动承担起“修复者”的角色。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江苏省禁渔区划分缺乏规范性文件依据、行政执法过程中固定证据单一等问题,遂及时与渔政监督支队、农业委员会、长江航运公安分局等单位座谈,并发出检察建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及时进行调研,出台了《关于明确长江、淮河流域禁渔期干流区域范围通告》。

    今年4月起,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针对公益诉讼中存在的线索发现难、调查难、鉴定难等问题,研究制定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江苏检察机关将建立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从污染多发区群众、媒体人、社会综治网格员、社区和相关行业中选聘热心人士担任公益损害观察员,拓宽线索发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