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7》:乡镇和乡村教师月收入已高于县城教师

2017-12-23

    中青在线北京12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原春琳)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今天发布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称,2016年,乡镇教师、乡村教师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965.23元和3550.38元,高于县城教师的3446.37元,但与城市教师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据介绍,《报告》是在国家统计数据和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在全国12个省份的调研数据上形成的。

    《报告》认为,这一变化源自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资金投入大幅增加、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乡村教师收入不断增加。具体来说,《报告》称,2016年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共投入补助资金44.3亿元,比2015年增加了9.9亿元,提高了28.8%。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县中,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400元的县共占25%,与2015年相比提高11%。

    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日趋多元,初始配置质量明显提高。《报告》称,省级统筹机制初步建立,“特岗计划”广泛实施,定向培养规模逐步扩大,乡村生师比持续下降。小学由2012年的15.88:1下降到2015年的14.57:1,初中由2012年的12.46:1下降到2016年的10.98:1,均低于城镇学校。乡村学校师班比不断上升,小学由2012年的1.86:1上升到2015年的1.90:1,初中由2012年的3.85:1上升到2016年的4.03:1。

    义务教育教师学历继续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报告》说,2016年,全国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为93.7%,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农村为91.8%,城乡差距为6.2个百分点,比上年缩小1.4个百分点。全国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为82.5%,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农村为78.6%,城乡差距为11.7个百分点,比上年缩小1.3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教师职称制度不断完善,乡村教师评聘机会有所扩大。《报告》所进行的调查发现,乡村教师高职称比例较低,城市学校高级和一级教师所占比例达65.04%,而县镇和乡村学校分别只有59.96%和54.44%,乡村比城市低10.6个百分点。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后,许多地区开始扩大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机会。安徽、山西、吉林、湖北、四川、甘肃、北京等省份通过统一岗位结构比例、单独评审、指标单列、特设岗位、取消名额和比例限制等形式将优秀教师评聘机会向乡村倾斜。

    《报告》认为,总体来说,乡村教师配置更为合理,“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局面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