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18条措施推动文旅产业复苏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20-05-19 17:35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文凌)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云南旅游产业带来的冲击、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涉及5个方面18条内容的《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日前出台。

文旅产业是云南的重要支柱产业。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孙炯介绍,受疫情影响,一季度,云南接待国内外游客数量和各项旅游收入均出现大幅下滑,文旅企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同时,全省文旅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阵痛期”,新产品、新业态供给不足,旅游产品升级换代缓慢;旅游景区收入高度依赖门票,景区寻找新盈利点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的占比逐年下降,亟待寻找新的发展模式。

“这些年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旅游者逐渐离开云南旅游市场,最核心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新业态,没有符合一线城市旅游者需要的新产品。”孙炯说,在疫情影响和产业转型的双重压力下,迫切需要出台有针对性的,能推动云南文化旅游产业实现转型升级的扶持措施。

湖水晶莹剔透、清澈见底的云南澄江县抚仙湖。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文凌/摄

新出台的《若干措施》内容包括:2020年,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文旅企业,减免全年房租;全年用电价格,按照目录电价的90%结算;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主营业务为旅游业的纳税人自用房产,免征全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文旅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还款确有困难的文旅企业,金融机构应予以展期和续贷。引导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文旅企业降低贷款利率。全省新发放普惠性小微文旅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降低0.5个百分点。

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欺骗或胁迫游客购物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优质快速处理游客投诉;鼓励国内外相关机构为云南策划、销售文旅融合、生态康养、研学科考、户外运动、乡村旅游、边境跨境系列文旅新产品。对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销售文旅新产品且月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文旅企业,按月进行销售额排名,并对前30名予以奖励。

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出台差别化用地政策,根据项目实际缩小建设用地报批范围。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点状报批,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依托独有的绿水青山资源,在全省加快建设一批高品质“半山酒店”,引导行业转型升级;支持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对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由省级分别予以50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云南澄江县西龙潭公园绿树环抱、清泉荫绕。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文凌/摄

优惠旅游景区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年内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并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购票的,景区门票全免,免除部分由省级予以补助;对自驾车游客予以油票补贴。对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租(包)车的自驾车游客,由省级联合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以电子油票方式,按每车每天不超过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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