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联盟”改头换面 中国足协不愿放权非主因

发布时间:2020-04-15 09:30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郭剑)中国足协4月14日中午在官网发表声明,针对近日“职业联盟无法进一步推进因足协不愿放权”的说法进行更正:改革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和运营,促进联赛和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一直是中国足协一项重要工作。

中国足协继续推动职业联赛理事会成立。中国足协官网截图

中国足协在声明中说:“2019年底以来,中国足协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第十四条的具体要求,对原有方案做了必要的调整和充实。新的方案得到了广泛共识,目前按照程序正在推进中。中国足协将继续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遵循足球发展规律,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推动职业联赛理事会的成立,促进职业联赛的健康稳定发展。”

2019年10月,由广州富力俱乐部董事长张力牵头组建的中国足球职业联盟筹备组正式进驻中超公司,中国足协秘书长刘奕表示“这是中国足协决心放权的实际行动,中国足协希望用制度的创新来推动中国足球的发展,全世界足球发展的最重要平台都是顶级联赛,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一定要市场化,产业化,在我们的设想里,中国足协和职业联盟应该是一种新型的竞争关系,在管理方面,中国足协只对职业联赛拥有产权和监督权”,而“中国足协不在职业联盟中占有股权”,更是被外界认为足球体制改革终于迎来关键节点。

但半年前的雄心勃勃变成如今的一筹莫展——职业联盟筹备组由于无法等到“职业联盟”真正挂牌,已经处于解散状态,中国足协对“职业联盟”的定义也转变为“职业联赛理事会”,换句话说,中国足球职业联盟还没有开始便已经结束。

有媒体采访回归俱乐部的张力,后者表示“中国足协不愿放权”是导致职业联盟迟迟无法成立的重要原因,但据记者了解,半年前中国足协已经在政策方面给予筹备工作组极大支持,相关人员也给了记者这样的解释:“如果我们不愿放权,当初就不会组建职业联盟筹备组、让筹备工作组那么多人在相关岗位开始办公,更不会公开宣布中国足协‘退股’,我们是下了决心把联赛交给市场的,但是后来职业联盟的筹备出现了一些问题。”

究竟是“中国足协不愿放权”,还是“职业联盟筹备组操之过急导致筹备事宜无法推进”,外界不得而知,但依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第十四条“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合理构建中超、中甲、中乙联赛体系”,职业联盟只能以“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联赛理事会”形式出现,因此筹备组想以“责任有限公司”形式接管联赛并不现实。

其次在职业联盟筹备期间,“从2020年开始,到2022年使中超联赛公司年收入达到100亿元人民币、到2024年使中超联赛公司年收入达到150亿元人民币”的经营目标,并不能让务实的球迷的感到信服:中超联赛赛事本身质量固然近年有所提升,但这一进步建立在超级外援不断加盟基础之上,当严格财务监管、俱乐部不再热衷于天价外援,赛事质量很难继续提升;而基于国家体育总局对于联赛的设计,哪怕只局限于中甲和中乙联赛层面,也会对中超联赛有所影响——面对中国足球现实状况,联盟筹备组所定中超联赛公司经营目标,“2022年收入100亿元”和“2024年收入150亿元”,实在过于“超前”。

归根结底,推动中国足球整体进步是中国职业联赛无法回避也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彻底的”市场化需要极为精细的顶层设计才有可能实现——中国足协也好,即将上马的职业联赛理事会也好,只有目标一致才能真正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期盼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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