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贵阳职院“校企合作”问题续:向学生退费

发布时间:2019-09-11 23:25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焦敏龙 实习生 程丹

国务院督察组实地督查学生反映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存在问题一事引发关注,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今天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了解到,学校正在向2017级和2018级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班学生退还每年6200元“技能实训费”。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级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班学生杨洋(化名)介绍说,学校与贵州微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设了“校企合作班”,学生在向学校正常缴纳学费和向企业缴纳了高额技能实训费后,校企方没有履行此前“全电脑教育上课、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实习岗位、100%推荐就业”等承诺。

9月4日至5日,国务院第13督查组就此事实地督查了解到:2016年以来,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与微学教育公司“校企合作”时,确有微学教育公司员工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内招生,并宣称“全电脑教育上课、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实习岗位、100%推荐就业”等。

经查,该校新入学的学生除了正常向学校缴纳3500元学费外,还被要求与微学教育公司签订了一份《就业服务协议》,要求每个学生每学年缴纳6200元的“技能实训费”,共涉及学生380余人,收费396万余元。而微学教育公司并不具备“为求职者介绍工作”的资质,但其在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及该校学生签订的协议中均提出“可为学生推荐就业”。

国务院督查组认为,贵阳市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和企业开展的合作监管不到位,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对企业资质核查不到位,在收到学生的投诉后处理不及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秦祖豪今天对记者说,院长生病了,这段时间没在学校。目前学校已成立整改小组,制订整改计划已上报贵阳市政府督办督察局,整改计划中涉及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9月10日至11日集中为涉及的2017级和2018级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班学生退还曾向微学公司每年缴纳的6200元“技能实训费”。

秦祖豪介绍说,退费流程是由微学教育公司将资金汇入第三方企业,再由第三方企业转至学生银行账户,“请第三方公司出面转账,是为了监督微学公司。”

对于退费一事,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班学生反馈的情况是,截至今天下午17时,已有大部分学生收到足额退款,但仍有个别学生因银行卡问题还未收到退款。据学校通知,今天未收到退款的,将由第三方企业转给学校,再由学校退给学生。

针对学生反映的“教的专业课是怎么开网店,没有兑现之前承诺的‘全电脑教育上课’,教学内容与预期差距大”,秦祖豪说,学校与微学教育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是根据相关规定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上报贵州省教育厅批准后开设课程的,校方目前无法擅自根据学生反映调整课程内容。

秦祖豪说,下一步,学校整改小组将根据学生需求向贵州省教育厅上报“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申请,得到批准后,会对所涉校企合作班授课内容以及是否需要为每个学生配备一台电脑作出调整。

针对学生反映的“这学期除了一些文化课程由学校老师授课外,不少专业课程还是由微学教育员工上”,秦祖豪介绍说,目前与该校仍处合作存续期,且该公司具备合规培训资质,所以微学公司员工这学期还会进校为涉及的校企合作班授课。

针对学生反映的“微学教育公司承诺的提供实习岗位和100%推荐就业没有落实,2018年毕业学生没找到协议中说的年薪4万到8万的工作”的问题,秦祖豪解释说,下一步,学校整改小组会重新考虑涉事班级学生未来的实习推荐和就业指导问题,鉴于国务院督查组通过核查发现,微学教育公司并不具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学校与该公司合作期满后,将重新考虑与对方的合作关系。

事实上,今年4月11日,贵州省教育厅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我省公办学校校企合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变相以企业或民办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目费用。”

秦祖豪称,遵照这一规定,学校在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后,未再协调2018级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班学生与微学教育公司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也未要求学生向该公司缴纳每人每学年6200元的“技能实训费”。

此次“校企合作”问题曝光后,有业内专家担心贵州省是否会全面叫停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对此,贵州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调研员胡晓表示,早在2006年国家就曾在一系列文件中提出“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必须通过“校企合作”,才能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全实施,才能保证人才质量满足行业和企业需求。

“校企合作办学如果不规范,我们要清理和治理,但发生这件事并不是说‘校企合作’的路不行,‘校企合作’依然要做。”胡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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