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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平:坚守责任意识,激发土地活力

发布时间:2020-12-12 13:30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张继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的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这个《意见》,既是一种居安思危和前瞻思考,也是一个明确信号,任何时候,都要始终守住耕地保护这根红线,牢牢把握住粮食生产这条主线。

    粮安天下。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之下,世界粮食出现较大波动,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国虽然有充实的粮食储备,也在世界粮食价格处于波动时刻有效稳定了国内粮食市场,给全国人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但毕竟中国是世界人口大国,保障十四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是大事情。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来说,必须始终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从这个意义而言,国务院出台这个《意见》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要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到位。

    强化安全意识。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是,部分地区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如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是不好的倾向,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思想意识问题。对于地方党委政府而言,不能因为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就放松了粮食安全的警惕。我们不仅要严守耕地红线,更要全力激发现有耕地的潜力与活力,要科学合理用好现有耕地资源,坚决刹住耕地“非粮化”倾向,始终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稳定粮食生产。我们要守住耕地红线,更要做到地尽其用,最大限度激活土地资源效益。针对不同耕地情况,采取相应的耕作措施。对于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决不能出现“非粮化”现象;一旦出现,必须重拳出击,坚决打压。对于一般耕地,可以安排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要。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可以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但要把握尺度与分寸,要结合地方粮食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激发动力活力。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大量的社会资本逐渐进入农业农村,这对“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是一个巨大推动力。激发社会力量对“三农”工作的参与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粮食安全生产上来,需要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开展土地流转经营,鼓励他们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适合企业化经营、效益高、不与农民争利的领域,支持其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参与粮食全产业链发展。要从政策支持上对种粮主体进行激励,从效益提升上打通粮食生产流通上下游产业链,从降低成本上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从风险防控上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编辑:郭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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