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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平:做宪法“拥趸”,弘宪法精神

发布时间:2020-12-09 09:5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章勇

    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连日来,全国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任何时候,党员干部都应该做一名宪法的忠实“拥趸”,弘扬宪法精神,投身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动开创依法治国建设新局面。

    做宪法的忠实信仰者。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保障,宪法的权威、尊严不容亵渎和挑衅。党员干部应该自觉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宪法知识,牢固掌握宪法的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宪法是人民的选择、民族的需要,自觉把宪法放在最核心的位置,尊重宪法、敬畏宪法、热爱宪法、拥护宪法,切实塑造“宪法信仰”。

    做宪法的忠实践行者。依法治国重在践行法律,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依法施策。“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抓好宪法的贯彻落实,立足本职,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宪法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带头在工作生活中尊宪学宪守宪用宪,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事务,做宪法的忠实践行者。

    做宪法的忠实宣传者。法治社会建设,重在坚持不懈扩大法律的普及面,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和社会氛围。“宪法宣传周”是一个重要的宪法宣传平台和窗口,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宣传阐释,积极推动宪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将宪法宣传到祖国的每一个地方,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做宪法的忠实弘扬者。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新时代,必须高度重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把宪法精神摆在“全面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弘扬宪法精神,更加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贯彻,保持宪法旺盛的生命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编辑:郭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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