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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銮眉代表:推进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释放土地红利

发布时间:2019-03-09 03:07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张曼玉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张曼玉

    作为长期从事农业科技与教育的基层代表,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陆銮眉最关心的就是三农和教育问题。陆銮眉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今年继续围绕“乡村振兴”带来了建议——推进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释放土地红利。

  过去的一年,陆銮眉履职时间超过3个月。利用假期和周末时间,她深入省内外农村进行了大量调研。

  陆銮眉说:“改革开放40年,城市的发展进程非常快速,得益于城市土地改革,释放了很多土地红利,但农村的发展是比较慢的,导致城乡发展不平衡。而在农村土地改革进程中,‘宅基地’与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最大。”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4年,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了1.6亿人,但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3045万亩。有约20%的农村住房常年无人居住。

  陆銮眉的调研结果印证了这一数据。她发现,一户村民,孩子长大成家,分不到宅基地,就会去占用农田,变成“黑户”,引发“一户多宅”“超占多占宅基地”等问题。有的村子里,房倒屋塌,院门紧锁,偌大的村子没多少人,农民举家到城市打工,闲置的宅基地组成了“空心村”。

  对此,陆銮眉建议,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鼓励进城居住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实现宅基地的财产权。

  此外,陆銮眉还建议,全面梳理宅基地,加大治理力度,快速推进房屋确权颁证、适度流转的权属认定界限,把利益最大限度留给仍在农村的农民,避免利益纷争扩大化;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适当下放审批权,简化审批程序,加强批后监管,将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乡,切实保障农民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合法权益;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使用或退出机制。成立“乡村振兴战略——土地流转治理机构”,从财政上拿出部分资金来反哺农民占地盖房的成本损失,尽可能达到农民心里上的利益平衡;完善宅基地违法法律责任。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增加人性化处罚措施。对符合规划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地上建筑物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置,既避免激化农村社会矛盾,又可以减少社会财富浪费。

【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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