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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探索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

为干部服务企业、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划出“安全区”

发布时间:2019-02-15 06:38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邢婷

  本报济南2月1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亲清政商关系在实践中该如何构建?在为企业家主动服务的同时,如何激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工作?对此,山东2019年将探索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为广大干部服务企业、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划出“安全区”。

  “培育良好政治生态,关键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今天召开的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山东省省长龚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将亲清政商关系细化为正负面清单,将是今年山东省政府的重要施政内容。龚正介绍,将按照“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结果评价”的导向要求,精准把握企业群众的需求,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帮包企业制度,放下身段、尽心竭力提供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化的“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认真对待、及时回应微观主体的个性化需求。

  事实上,济南、青岛等地此前已出台文件,对政商交往“亲、清”的尺度开展探索。

  2018年12月,青岛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强调政商交往要严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既防止“亲”而不“清”,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又防止“清”而不“亲”,为官不为、懒政怠政。

  这份文件特别提出,在依规依纪依法,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的前提下,公职人员要大胆开展工作,积极与企业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热情搞好服务。其中,详细列举了7类公职人员经批准可参加或组织的活动,比如为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听取意见建议,参加商(协)会或企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活动;参加商(协)会组织的旨在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外出考察调研活动;上门服务企业或开展调研,确需企业提供用餐的,可按照员工就餐标准在企业食堂安排工作餐等。

  2019年1月,济南出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试行)》,同样明确要坚持政商平等交往,在不触碰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的基础上,旗帜鲜明地鼓励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企业及其负责人正常接触和交往。

  依据这份文件,济南将加强对机关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政商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核查,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同时严肃查处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把评判权放到企业和群众手中,让企业来评判、让群众来打分,形成市场主体茁壮成长的阳光雨露。”龚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

【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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