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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小流域奖惩动态预警制度

从只奖不罚到奖惩结合

发布时间:2018-11-02 12:3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魏然 林智仁

  中青在线讯(魏然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智仁)修订过去只奖不罚的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分配方式,改变以往资金“年初预安排、年末再清算”的简单做法,将每次的小流域水质监测结果和奖惩资金相挂钩,向地市政府动态预警奖补资金预期奖惩情况,推动地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全面促进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这是记者日前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的。

  据悉,为打好碧水保卫战,福建省已连续两年把小流域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健全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的“四有”河流管护机制。同时,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综合整治。2017年,全省51条小流域获得“以奖促治”奖补资金56750万元。今年,48条小流域纳入奖补范围,已预拨付奖补资金39412万元。

  数据显示,今年1-9月,福建全省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为83%,比2016基准年提高7.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数量明显下降,从2016基准年的90个断面下降到2个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

  据介绍,申报整治计划的小流域必须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和有长效机制。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对小流域“四有”机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其中,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拨付专项资金;得分在80分(含)—90分之间的,按90%的比例拨付专项资金;得分在80分以下的,按80%的比例拨付专项资金。下一年度2月底前,问题整改到位的再下达剩余专项资金,未整改到位的不再下达。

  “水质提升与资金奖惩紧密挂钩,结合水质考核结果,每两月向地市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推送资金预期奖惩情况。以水质提升为目的,奖惩结合、动态跟踪通报,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奖罚分明,小流域整治好了能得到奖励,整治不到位将被扣回预拨付的奖补资金、已获得奖补资金但往后年度出现水质下降的将全额扣回奖补资金且不再纳入往后年度奖补范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福建省小流域水质监测和绩效评价办法,统一组织开展小流域水环境监测、检测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价工作,不定期开展抽查抽测。对于纳入奖补范围的小流域,全部列入省级双随机抽测范围。环保厅根据小流域水质监测情况,强化信息公开,进行预警通报,定期公布水质与奖惩情况相结合的预期评价结果。

  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到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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