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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河南汝阳县水利部门造假整改材料

发布时间:2018-10-20 16:30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张敏

大大小小的砂坑、砂堆遍布河滩

非法采砂对河流水生态造成严重影响

  中青在线北京10月2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敏) 为应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河南汝阳县水利局河道管理所凭空编造2016年~2017年河道巡查情况记录,同时为了掩饰监管失职问题,部分人员编造水务执法行政处罚案卷,临时编造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送达回证、罚没款收据等材料,并由河道管理所工作人员替代汝阳县水利局分管领导和被处罚人签字留印。而这一行为没有逃过督察组的法眼。

  今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河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

  6月8日,督察组赴洛阳汝阳县,对群众反复举报的华氏砂石有限公司非法采砂破坏斜纹河生态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斜纹河生态破坏严重,汝阳县水务监管部门为应付督察,临时编造行政处罚案卷和日常巡查记录。

  经督察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汝阳县水利局管理混乱,相关人员业务生疏,对属地河道存在的违法采砂问题和生态破坏情况视而不见。

石料加工点位于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河滩上

利用河滩上的原有砂坑作为洗砂废水的“沉淀池”

  督察组认为,汝阳县水利局日常监管缺失,放任非法采砂和河道生态破坏;日常巡查无任何台账记录;行政处罚程序混乱不堪,不依法行政问题突出,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要素不齐,有些案件证据不齐,有些案件无法提供罚没款收据且无后续结案措施。洛阳市水务监管部门督导失职,对下属县(市、区)水务执法部门执法情况不了解、不监督、不考核,放任部分行政区域内水务执法单位不依法行政。

  在平顶山鲁山县,督察组发现该县在水源保护区以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实。鲁山县河道“清障疏浚”工程向8家公司公开拍卖收入为2306万元,其中有17个加工点在18余公里的沙河河道上全面施工。工程名为“清障疏浚”,但实际默许施工企业在河滩上设置石料加工点,以及分离、破碎、清洗等进行石料加工并出售。根据鲁山县2018年上半年清障疏浚砂石的销售票据,施工企业向县财政上缴资源税达253万元,其中来自沙河的占一半左右。现场督察时,发现不少已经加工好的石子、砂料在河滩上堆积如山。

  现场督察还发现,沙河各加工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落实《鲁山县沙河、荡泽河2017—2018年度河道清障疏浚工程实施方案》中的多项要求,现场管理极其粗放,洗砂后的废水直接存于河道原有砂坑,未在临河堆放砂石一侧建设挡墙,未控制堆放高度在4米之内,有的砂堆随意堆放,严重影响河流水生态,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构成威胁。2018年1—5月,沙河水质同比出现恶化

  在对督察情况进行反馈时,督察组指出,鲁山县重经济利益、轻生态保护,县政府,平顶山市水利等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没有落实水源保护的各项要求,没能进行有效监管,河南省部分责任落实“挂空挡”,部分整改任务没有按照要求完成。

  督察还发现,河南省一些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片面认为全省钢铁、炼油等行业产能不但不过剩,反而供不应求,无需压减产能。这不仅违反了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总体要求,也制约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安阳钢铁集团未落实产能替代要求,建成产能远超规划要求,落后产能长期未予淘汰到位。平顶山及舞钢市以影响财税收入为由向省政府申请保留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炉,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的同意。

  2016年商丘、洛阳PM2.5、PM10平均浓度大幅上升,但大气考核结果均为合格;2017年多数地市未完成优良天数考核目标,但都通过了考核;郑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没有达到河南省确定的目标要求,但仍被评为优秀,并获得奖金150万元。问责存在水分,河南省提供材料显示安阳、新乡等地一些干部因环境问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而实际仅为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此外,河南省还存在对黄河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整治不力,投入较少。2016年、2017年,中央分别下达河南省黄河湿地保护资金4300万元和4400万元,但省级财政仅配套投入230万元和210万元,新乡、洛阳两地市级财政甚至未安排配套资金。黄河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存在3家非法企业,三门峡灵宝市不仅未予清理,反而于2017年3月通过政府办公会专题研究,同意相关企业延期缴纳2016年排污费。

  河南省水污染治理攻坚工作拖拉滞后,列入方案的72个重点工程未能如期建成,占比30.4%。

【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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