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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购买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限购政策限制

发布时间:2018-09-30 20:01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张文凌

  中青在线昆明9月3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文凌)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今天通报,云南今年将在全省推广5万辆新能源汽车,并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各地在制定汽车限行、限购等交通管理政策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等。

  云南此次推广任务重点围绕私人购车、政府采购、公共出行、城市物流(包括邮政)以及旅游等领域,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等滇中城市群和重点旅游城市及景区进行。

  据悉,截至2018年上半年,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25.25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仅1.69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为0.75%。截止2018年8月,全市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95个、公用(专用)充电桩2642个、自用充电桩2000余个。

  云南要求,新能源汽车推广,昆明市不低于80%,曲靖、玉溪、楚雄、红河等4个州、市不低于60%。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法执勤用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以外,全部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网约车、租赁等城市共享新能源汽车领域,同步建设智能车联网,实现停车位(桩)智能互动,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在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景区和主要旅游集散地,引进纯电动分时租赁汽车。

  为此,云南将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州、市财政再配套补贴25%;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的扶持政策;交通高峰期间允许新能源汽车使用城市公交车道,放开新能源物流车进城限制;各地在制定汽车限行、限购等交通管理政策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利用空闲道路资源规划停车位,专门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或限定时段停放;2020年底前,国有资本管理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为增加新能源车的充电便利,昆明等五州市今年要新增公共充电桩1.5万个,集中式充电站140座以上。据云南省能源局

  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云南将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优先统筹解决公共充电设施新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完善全省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加强电网接入服务;对已经建成并对社会开放运营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给予直流桩500元/千瓦、交流桩200元/千瓦的补助,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各补贴50%;规范全省充电服务价格,到2020年底前,经营性充(换)电站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不超过0.8元/度。

  据悉,目前云南省内部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已推出相关营销措施:北汽提出在国补+地补的基础上,在云南销售的重点车型再降2000-10000元,同时赠送2000元交强险和充电礼包,对私人客户还将推出低首付、低月供金融支持方案;东风云汽对今年落户的车辆,提供乘用车8年20万公里,商用车6年30万公里的超长售后服务期,同时推出5-7%的低信贷利率支持;江铃汽车提出今年落户的车辆,再享受2000-5000元的让利优惠,包上牌和交强险;一汽红塔物流车提出享受2000-6000元优惠,对集团客户提供更优惠的售后服务。

经济部
【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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