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滚动报道-- >> 热点
APP下载

海口永兴农民质疑

“不宜耕作”的火山熔岩地缘何划成基本农田

发布时间:2018-09-18 22:16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任明超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任明超

    “你看看,这地里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石头,能当做耕地吗?”站在自家的果园里,烈日下的王金录指着脚底下遍布黑色火山石的的土地自言自语。    

    年过六旬的王金录是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的一名农民,2016年,他和儿子发现当地镇政府在对土地进行重新丈量登记确权时,将自家承包了多年的原登记性质为“坡地”“石地”的果园变更为“基本农田”。他认为这一做法严重侵害农民权益,一直坚持讨要个说法,但海口市、秀英区相关部门的答复仍无法让他满意。  

    海口市国土部门就此作出的答复是,将王金录家土地划为基本农田,符合有关文件要求,不存在土地性质失实问题。

    “不宜耕作”的土地被划为基本农田    

    永兴镇地处海口羊山地区,对这里的地貌描述为:羊山地区是火山喷发后,经过日积月累的风化而留下来的特殊地貌,石多地少,地表几乎没有土壤覆盖;由于海拔较高,土地薄,地面容易渗透,留不住水源,不宜农业耕作。   

    “这里也有水田,但以前基本上都是‘望天收’,年景好时一亩地也就100多斤稻子,这些年因为灌溉条件好了,收成也才好了一点。”王金录说,自己家世代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因为羊山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海南最缺水的地区之一,这里流传着“数缸订婚”的奇特婚俗,当地一首关于嫁女的歌谣唱道:“嫁女不嫁金,嫁女不嫁银,数数门前檐下缸,谁家缸多就成亲。”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 ,当地政府2005年颁发给王金录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在其承包的13.68亩土地中,除了0.99亩被登记为“水田”之外,其余的土地类别均被登记为“石地”和“坡地”,这些土地主要被用来种植荔枝、番石榴等经济作物。

    在这位种了一辈子地的老人看来,这些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不能被称作“基本农田”,2016年,他发现永兴镇政府在对土地重新进行丈量登记确权换证时,将他家位于“黄里坡”“东城坡”三块原本登记为“坡地”的承包地,以及位于“裕美梅”“庙行”“本美椰”的三块原本登记为“石地”的承包地全部变更为“基本农田”。   

    王金录的前述观点,得到了当地多数农民的认可,永兴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表示,他也对此感到“纳闷”。因为按照当地农民的普遍理解,只有能够具备引水、排水条件,可以种植水稻的水田才是基本农田,其他“靠天吃饭”的“石地”“坡地”不能被认定为基本农田。

    海口国土部门称划定基农田不影响农民耕作   

    王金录在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中称,在前述土地登记确权换证过程中,其所在的博强村委会下辖村民小组共有约6000亩原本登记为“石地”“坡地”类别的土地被变更为“基本农田”或“耕地”。对此,其中5个村民小组村民拒绝签名同意。               

    王金录认为,将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变更为“基本农田”,不仅侵害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还涉嫌造假以达到和维护国家要求的耕地红线。他和家人为此多次向永兴镇、秀英区及海口市及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纠正前述不当登记,却迟迟没有令人信服的答案。    

    对王金录等农民反映的问题,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回复记者采访称,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求,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对象是耕地。耕地是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确定的,其地类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 

    海口市国土局认可,永兴镇属于海口市羊山地区,为亿万年前火山喷发后形成的熔岩地区,因地表熔岩风化不完全,辖区内耕地普遍存在地表附着部分玄武岩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须将辖区内80%以上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海口市耕地总面积102.82万亩,在本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将其中80.94万亩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其地类均为耕地。   

    海口市国土部门强调,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目的是更好地保护耕地,其土地性质、地类与原耕作土地一样,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影响农民耕作的问题。但对于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如农民诉求是否还有其他渠道解决等,海口市国土部门没有作出进一步回应。

国内时事部
【编辑:贾志强】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更多>>
    图片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