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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增加战略核武器数量加强核力量不符合世界潮流

发布时间:2018-07-31 19:24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东 方

    东 方

    7月21日,国内某知名媒体发表社评认为,中国必须形成加强核力量刻不容缓的认识。该社评指出,中国尽管不应该不惜牺牲其他重大发展利益、把加强核力量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但是应当把加强核力量作为“最重要的事项之一”加以筹划,并不断推动落实。该社评认为,目前国内战略界关于“中国没有必要着力增加战略核武器的件数,而应将重点放在核武器的现代化上,确保第二次核打击能力的真实性”的看法,是对大国战略核态势的严重误读。社评得出结论:中国的核力量根本就“不够用”。

    中国真的需要通过着力增加战略核武器的数量来加强核力量吗?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中国之所以不需要这样做,是由核武器的特殊性质决定的,是由中国的核战略决定的,是由当今世界的潮流决定的。

    首先,核武器具有不同于常规武器的特殊性质。巨大的毁伤能力和难以防御的特性,是核武器区别于以往任何常规武器的两大特征。这两大特征也使得核武器与常规武器有了本质上的区别。核武器惊人的杀伤力和对社会心理的巨大影响,使其具有任何常规武器都无法比拟的战略威慑效应。恰恰也正是这样的原因,使得核武器无法像常规武器那样轻易地用于战场作战,只能用作大国之间战略威慑的手段。也就是说,核武器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政治上的战略威慑作用,而不是军事上的战术作战用途。

    在如何实现有效威慑这个问题上,国际核威慑理论界存在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只要保证二次打击能力即可慑止敌人对关键利益的攻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必须具有打败对手、赢得核战争的能力,才能具备可信的核威慑。持有这两种观点的双方,分别被称作纯威慑派和战争对抗派。前者主张通过具备二次打击能力来慑止大规模常规侵略和核攻击,赢得战略稳定,所以无须发展太多核武器数量和种类;后者则主张依靠赢得核战争能力或核优势来威慑对手,所以要求发展种类繁多、规模庞大的核武库。基于这两种理论形成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核战略:最低核威慑战略和战争对抗型核战略。大体而言,中国的核战略属于前者,美国和俄罗斯则属于后者。而前面提到的社评中关于中国应该着力增加战略核武器数量来加强核力量的主张,无疑是典型的战争对抗派关于依靠核优势威慑对手的观点。

    实际上,战争对抗派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打有限核战争是不现实的,有最终走向毁灭的巨大风险。因为,谁也无法准确地判断出对手对于冲突等级的定义和心理防线的极限,战争中存在太多主观和客观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无法百分之百地保证不引发毁灭性后果。而且,这种毁灭的风险并不会因为拥有核优势而得以从根本上消除。所以,纯威慑派的观点更为合理、更加符合实际。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只要具有了可靠的二次打击能力,那么它就具备了有效的核威慑能力。所谓“二次打击能力”就是在遭受敌国先发制人的核打击后,幸存下来的核武器仍然能够进行有效核报复、给敌方造成不可承受的损失。从这一点上来说,一个国家在具备二次打击能力后,即使再大幅度地增加核武器数量和种类,也不能有效地增强威慑能力、无法避免在有限核战争中走向毁灭的风险。这也是一些人将核武器称为“绝对武器”的原因。

    其次,中国的核战略决定了中国核力量发展的方向。中国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其根本目标是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始终奉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无条件地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坚持自卫反击和有限发展的原则,着眼于建设一支满足国家安全需要的精干有效的核力量,确保核武器的安全性、可靠性,保持核力量的战略威慑作用。中国在核武器发展方面始终采取极为克制的态度,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参加任何形式的核军备竞赛,将继续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

    中国核战略的逻辑起点和考量基点,是毛泽东的核战略思想。作为中国核武器事业的顶层设计者和主要领导者,毛泽东以战略家的深邃目光和哲学家的缜密思维洞察了核武器的本质属性与核威慑的运作机理。核武器问世后不久,毛泽东就作出了“原子弹是纸老虎”的科学论断,并指出原子弹在战争中已不能再度使用。在中国还没有核武器的时候,他就明确指出中国将来可能会生产少量的原子弹,但是并不准备使用,而是用它作为防御的武器。后来,他又强调说,我们也不希望有那么多原子弹,要那么多干什么?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国形成了以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为特征的核战略,坚持有限发展的原则。

    最后,走扩张核军备的道路违背当今世界潮流。可以说,自核武器诞生的那一天起,世界上的有识之士就一直在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而不懈奋斗。为了实现这一崇高目标,国际社会先后达成《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PTBT)、《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TBT)和一系列无核武器区条约等全球性和地区性的国际条约。由广大无核武器国家发起并于去年7月最终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禁止核武器条约》(BT),在实现彻底核裁军的方式上尽管由于不顾国际核局势的现实而显得过于激进,但是它毕竟反映了国际社会渴望尽早摆脱核阴影笼罩、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良好愿望。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中国就提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主张。中国自拥有核武器后,这一主张又成为中国核武器政策的重要内容。所以,社评中主张的通过着力增加战略核武器的数量来加强核力量的做法,不仅违背了世界潮流,而且也有违中国的初衷。

    核武器的存在对人类生存构成重大威胁,核战争没有赢家,核战争灾难面前谁也无法独善其身。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文开头所说的那家媒体社评中关于中国通过着力增加战略核武器的规模来加强核力量的主张,是一条根本走不通的死胡同。毋庸讳言,中国有限核威慑的有效性正面临着严峻挑战。有的核大国在核力量和常规军事力量都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仍然不遗余力地在进行核武器现代化,发展常规远程精确打击能力,并稳步推进导弹防御系统的研发和部署,这些都对中国有限核威慑力量的有效性构成了严重威胁。任何国家在自己安全利益受到威胁或损害的情况下,都不会坐以待毙。为应对这一挑战,中国必须制定出适度的应对措施,比如通过增强陆基核力量的机动性、增加海基核力量的比例来提高核武器的生存能力。这也是一种“水涨船高”的无奈之举,但是中国不应该走扩大核武器规模来加强核力量的道路。 

国际部编辑
【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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