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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中院发布涉食药安全刑事案件白皮书

发布时间:2018-06-21 20:04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烨捷 牛贝

    中青在线上海6月21日电(牛贝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发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和十件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三年来,上海三中院共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83件,其中一审案件17件,二审案件66件,共结案70件。罪名集中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罪名。

    记者注意到,涉食药安全刑事案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比例最高,占40.96%。涉案食品药品种类繁多,食品种类包括饮用水、食盐、奶粉、糖果、牛肉、黄酒、白酒、啤酒、葡萄酒、保健品等,药品种类包括麻醉剂、美白针剂、肉毒素、疫苗等。

    白皮书提醒,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重新加工并销售的,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销售来自疫区的食品,无论食品的生化检验指标是否合格,均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在食品原料中添加罂粟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未经我国批准进口的药品,构成销售假药罪。这些问题都是日常生产生活中有可能被忽视的,需要引起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关注。

【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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