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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出台80条惠台政策 台商台胞享受居民同等待遇

发布时间:2018-06-19 21:19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剑平

    中青在线宁波6月1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仁元今天在该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宁波出台80条政策,促进台湾项目落地和人才引进,为更多台商台企来宁波发展,更多台湾同胞在宁波学习、生活、就业、创业提供保障。

    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宁波市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宁波市民待遇,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初中毕业可在本市参加中考,享受中考加分政策。同时,该市还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为在宁波就学的优秀台湾大学生提供奖学金等。

    宁波80条惠及台商台胞政策的重要特点是,给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台湾各类人才来甬就业创业同等享受宁波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政策待遇。宁波每年为台湾同胞提供不少于1000个就业岗位;在宁波就业的台湾同胞可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台湾高校毕业生来宁波就业创业同等享受社保、岗位、创业、就业和贷款贴息等宁波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王仁元介绍说,宁波市财政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来宁波举办活动的两岸青年交流项目予以资助;积极协助在宁波的台湾同胞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该市鼓励台湾教师来宁波高校任教、台湾文艺工作者进入宁波的文艺院团、研究机构任职或研学。

    据介绍,宁波是台商在大陆投资的重要集聚地和两岸交流的热络地区,也是台湾同胞生活的重要集聚区。截至2017年年底,宁波累计批准设立台资企业2615家,合同利用台资147亿美元,占全市合同利用外资总量近20%,在宁波台资企业对该市经济总量贡献率约为8%。

    目前,已有11家台湾制造业百强企业和45家台湾上市公司落户宁波,2017年宁波市对台湾地区进出口458亿元,台湾是宁波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宁波口岸进口原产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下货物总量已连续多年排名首位。

    针对在宁波的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增资扩产、上市融资等过程中面临的要素保障等问题,宁波市提出为台资企业提供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的措施,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特别重大台资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

    此外,在宁波的台湾同胞还可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与宁波职工保持一致;在宁波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享有与宁波居民同等就医待遇。

【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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