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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司法救助工作的“桥梁”延伸到困境青少年

安徽发出首批青少年司法救助资金

发布时间:2018-06-19 05:37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海涵 王磊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王海涵 记者 王磊)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6岁儿童张彦(化名)的家人,收到了由团安徽省委申请、省委政法委拨付的5万元青少年司法救助“专项”资金。

  “在张彦车祸花去巨额治疗费、家庭负债累累的时候,是你们向我们伸出了援助之手。”张彦的家人在给团安徽省委的感谢信中写道。据了解,2016年1月19日,4岁的张彦被夏某某驾驶的拖拉机碰撞刮倒,双腿遭到碾轧,经宿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彦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跑了徐州、上海的多家医院,孩子左腿做了9次手术,右腿做了4次手术,除了两个胳膊,身上其他位置全是伤疤。”张彦的父亲张刚(化名)介绍,自己外出打工的收入只够维持基本生活,5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让家里负债累累。

  据悉,案件审理期间,司机夏某某与被害人张彦监护人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赔偿30万元,现已支付15万元。但是,夏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剩余款项15万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拟对张彦救助12万元,其中地方已筹集配套资金7万元,剩余5万元申请省委政法委帮助解决。”团宿州市委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了解到张彦家的实际困难后,团宿州市委联合市委政法委等单位为其申请司法救助。

  自去年起,团安徽省委收到了各地团组织申报的司法救助资金案件。团省委会同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督查处,对所收集案件进行筛选、审核,确定对宿州、合肥及滁州申请的4项司法救助资金案件进行申报,随后,获得了安徽省委政法委的批准。

  目前,针对4项案件的司法救助资金,共计29万元,均已拨付到位,有效保障了青少年权益。

  “根据安徽省委政法委《关于申报省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创新举措,将司法救助工作的‘桥梁’延伸到身处困境中的青少年,助力全方位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团安徽省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首次尝试从省委政法委申请“专项”资金,有效发挥了共青团桥梁纽带的作用和职能,为青少年提供“精准”司法救助帮扶。

【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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