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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

发布时间:2018-06-13 15:59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桂杰

    中青在线北京6月1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桂杰)国新办今天举行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发言中指出,实施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更不会影响到退休人员待遇。

    游钧介绍,5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

    他指出,首先,中央调剂基金是由各省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作为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需要额外多缴费。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是在省际之间进行资金余缺的调剂。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总量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会增加社会整体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其次,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后,不改变现行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所以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个人待遇。游钧指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已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各类人员全覆盖,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17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3万亿元,总支出2.9万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1万亿元。

    游钧表示,从基金收支情况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收大于支,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但由于人口抚养比差异等原因,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基金结余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等东部地区,累计结余最多的7个省份占全部结余的三分之二,而辽宁、黑龙江等部分省份已经出现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问题靠省级统筹难以解决,需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对基金进行适度调剂,通过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能够增加养老保险制度整体抗风险能力,各地的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更有保障。

【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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