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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启动

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月20日开始网上报名

发布时间:2018-06-08 16:1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亦君

    中青在线北京6月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司法部今天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标志着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启动。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说,根据4月29日司法部公布实施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告》,调整完善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公告》做了明确规定,这一报名条件,主要是为落实建设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综合考虑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选拔培养和法学教育的实践情况,适当提高了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要求。

    同时,为妥善解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原司法考试制度的衔接问题,允许《办法》施行前即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此外,为推进法律职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今天发布的《公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其中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才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根据《公告》,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9月2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在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赵大程介绍说,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方式吸取了原来司法考试的有益做法,并根据新制度定位做了一系列改革。一是实行2+1考试模式,客观题2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共有3张试卷,此前的国家司法考试是4张试卷,3张客观题试卷,1张主观题。

    “从题量上、考生备考的压力上,都有所减低。客观题试卷分值各150分,各100道试题,题型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性选择题,考试时长180分钟。主观题试卷分值180分,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考试时长240分钟,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赵大程表示。

    赵大程介绍说,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允许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考,新变化是将2019年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纳入这一政策适用范围。

    “使用抄底的方法解决了司法考试多年来遗留下来的问题。上述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赵大程说。

    根据《公告》,客观题考试在包括港澳考区在内的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以纸笔考试为主,在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黄山市等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据了解,自2002年组织首次司法考试,到2017年,司法部共组织实施了16次司法考试。全国有619万余人次报名,513万余人参加考试,截至目前,有96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同时还有2万余人待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中,有近一半的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还有大量人员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公司企业法务等法律工作,选拔储备了大量合格法律职业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

    2017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明确了法律职业人员考试的范围、规定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增加了有关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定于2018年开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为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供了法律依据。

【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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