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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住房新政:新增住房6成为保障房人才房

发布时间:2018-06-05 11:24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武欣中

  中青在线深圳6月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武欣中)今天上午,深圳市举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新闻通报会,会上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深圳面向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到2035年,深圳将筹建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6成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公共租赁住房。

  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这部《意见》旨在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意见》将住房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市场商品住房,占40%左右,做到有能力的市民通过市场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需求;第二类是政策性支持住房,占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别占20%;其中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安居型商品房则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供应。第三类是公共租赁住房,占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包括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

  据介绍,深圳此次出台的住房新政策有以下显著特点:

  第一,以全覆盖为主要特点,提出了深圳市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的总体设计,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让每一位市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其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实现住有所居。

  第二,大力实施住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了面向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同时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进行调整,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

  第三,提出了6类15种住房建设筹集渠道,以破解深圳市土地资源紧缺、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瓶颈制约。

  第四,完善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设计,明晰了各类住房的功能定位和覆盖范围。

  第五,对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出售的人才住房实行一定年限内的封闭流转,购房人在产权封闭期内可以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或由政府回购。购房人在深圳服务满一定年限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六,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提供真实、透明、 便捷、安全的租赁信息服务,减少中间收费环节,引导市场合理定价。将各类社会存量租赁住房房源有序纳入平台交易,逐步实现租赁房源全覆盖、公共服务全纳入、租赁环节全打通。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到2035年,深圳将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建立健全系统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在现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增加市场经济手段,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合理调控好房价,减少高房价对吸引人才和发展产业的影响,不断提高城市人才吸引力和创新力,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努力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支撑,努力为国家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提供新经验。

【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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