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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污水浇麦”所涉案件12名责任人被问责

县环保分局局长副局长被免职

发布时间:2018-04-23 21:35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樊江涛 朱洪园

    中青在线石家庄4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樊江涛 见习记者 朱洪园)记者今天从邢台市宁晋县了解到,在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查处中,已有12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11名涉事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媒体报道了宁晋县东汪镇南丁曹村一灌溉井水疑似遭污染变红的情况。邢台市委、市政府迅速责成市环保局和宁晋县委、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由公安、环保、水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周边企业进行全面摸排,严查污染源头。同时,依纪依法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经公安机关侦查确定,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已依法对该企业7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另网上追逃2人。

    邢台市、宁晋县也对负有责任的12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给予宁晋县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李凤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张志峰宁晋县环保分局局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张立强宁晋县环保分局副局长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宁晋县水务局副局长赵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闫海涛宁晋县环保分局环境执法大队队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柳新征宁晋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凤凰镇党委书记赵建华做出书面检查;给予风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凤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夏宏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凤凰镇党委委员白京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高恒波凤凰镇环保所所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凤凰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冯焕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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