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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执法从查处“车”向查处“人”转变

深圳交警试点“刷脸”执法

发布时间:2018-04-19 14:3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武欣中

    中青在线深圳4月1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武欣中)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今天宣布将试点“刷脸”执法,全市40套“刷脸”执法电子警察将于近期上岗,首批将对快递、外卖等特殊行业人群和“失驾”人群进行执法。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交警非现场执法的查处对象只能是车,不能精准打击违法行为人,以致各种躲避行政、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处理。比如,由于警力无法实现全时段、全路段覆盖,因此,行人、非机动车等的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此外,部分通过电子监控手段查处的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因无法判定当事人,顶包处理违法行为难以得到精确辨认,违法人没有承受应有代价。

    2017年,深圳交警利用人脸视频识别技术,创新研发了“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通过视频检测行人闯红灯行为,对行人面部信息进行提取、识别,并与后台违法库与人口信息库进行比对关联,查处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深圳交警已建立包含所有外卖、快递、燃气等人员的“特殊行业人群”的信息库。

    近日,深圳交警借助“AI”人工智能识别技术,创新设计查处流程,成体系推出了针对“特殊行业人群”(外卖、燃气、快递等)刷脸执法模式,实现交通管理中对人的非现场执法,实现从查处“车”到查处“人”的转变。

    据了解,深圳交警此次试点推出的首批“刷脸”执法设备包括10套路口行人、机动车闯红灯人脸识别电子警察执法设置、10套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人脸识别电子警察执法设备、以及20套高清卡口人脸识别电子警察执法设备。

    20套路口设备主要以外卖、燃气、快递等特殊行业人群为执法对象,重点查处闯红灯、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20套卡口设备则以“失驾”人群为对象,重点查处“失驾人”上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行为。

    据介绍,外卖、快递等特殊行业人员违法闯红灯被设备抓拍后,经人脸识别系统自动比对,违法行为人身份信息即被推送至执法平台进行人工审核确认,确认完成后,系统将自动提取违法行为人在交警备案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违法处罚告知信息。收到违法信息后,当事人若对自身交通违法无异议,可通过深圳交警微信服务号、APP客户端、微信及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渠道自行缴款。如有异议,可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训练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深圳交警还特别对违法行为人通过斑马线是骑行或是推行的不同实施“分档处罚”。骑行闯红灯通过斑马线罚款100元,推行闯红灯通过斑马线罚款20元。如遇违法当事人闯红灯通过斑马线时戴头盔,无法进行人脸识别,深圳交警将直接将违法信息发送给所属企业,由企业确定违法当事人。

    下一步,在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情况下,深圳交警“刷脸”执法将逐步扩展到泥头车、无牌假牌车管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监管、交通事故“顶包”等各个执法工作。

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张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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